|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5361015002 影視及流行音樂推動與輔導 |
| 預算金額 | 3,024,457 |
| 計畫內容 | 1.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輔導。 2.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輔導。 3.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輔導。 計畫內容: 1.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輔導。 2.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輔導。 3.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輔導。 |
| 預期成果 | 1.協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營運主頻、臺語 、兒少頻道,落實公廣集團製播多元優質節目,及提高 新製節目比率,並強化公共媒體節目產製能量,增加藝 術文化與多元內容,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增加多 元族群及各類型節目之公共服務,豐富電視內容文化內 涵,促進國際交流,深植我國文化內涵使命。 2.強化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對國外地區之傳播,提升其 服務品質,促進國際人士對我國正確認知。 3.以典藏國家電影與視聽資產,推廣及促進電影、視聽文 化發展。 預期成果: 1.協助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營運主頻、臺語 、兒少頻道,落實公廣集團製播多元優質節目,及提高 新製節目比率,並強化公共媒體節目產製能量,增加藝 術文化與多元內容,支持創意及新興表現形式,增加多 元族群及各類型節目之公共服務,豐富電視內容文化內 涵,促進國際交流,深植我國文化內涵使命。 2.強化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對國外地區之傳播,提升其 服務品質,促進國際人士對我國正確認知。 3.以典藏國家電影與視聽資產,推廣及促進電影、視聽文 化發展。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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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01 對財團法人公視基金會捐助 | 2,309,051 |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 依據公共電視法第2條、第10條、第28條規定, 就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依業務運作 需求,提出之年度工作計畫捐贈營運經費,並保 障族群頻道經費之專款專用,計列2,309,051千 元,其內容如下: 1.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電臺之營運 等,計列900,000千元。 2.公共電視內容產製與應用計畫,規劃總經費3, 32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4至117年,本年 度編列第1年經費812,051千元,其中本計畫編 列809,051千元,係協助公廣集團製播多元優 質電視節目,引導國內影視產業升級,及營運 臺語頻道,充實臺語頻道節目內容,培育臺語 節目製播人才,以豐富我國文化內涵(含資本 門13,000千元)。 3.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 02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奉行 政院112年8月1日院臺文字第1121029896號函 核定,計畫總經費10,000,000千元,執行期間 為113至116年,113年已編列2,901,156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908,713千元,其中本 計畫編列600,000千元,係辦理臺灣兒少原生 內容及節目製播產製,營運兒少頻道,並培養 兒少節目製播人才,以保障兒少媒體近用權, 同時提升臺灣原創動畫內容製播量能;開發、 孵育臺灣多元原生內容及劇本等,帶動產業連 結及效益擴散(含資本門13,000千元)。 | |||
| 4000 獎補助費 | 264,986 | |||||
|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64,986 | |||||
| 02 對財團法人中央廣播電臺捐助 | 450,420 |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 依據「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編列捐助經費, 辦理對國外與大陸地區新聞及資訊傳播,藉此樹 立國家新形象,促進國際人士對我國正確認知, 並增進大陸地區聽眾對臺灣之瞭解,計列450,42 0千元。 | |||
| 03 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 | 264,986 | 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 依據「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設置條例」編列 捐助經費,主要係補助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 文化中心之營運,以及典藏國家電影與視聽資產 ,推廣及促進電影、視聽文化發展,計列264,98 6千元(含資本門28,380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