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361017100 文化交流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61017100 文化交流業務
預算金額 528,348
計畫內容 1.辦理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計畫。 2.辦理新南向政策文化交流計畫。 3.規劃南島文化國際交流領航計畫。 4.推動青年創作專業人才交換計畫。 5.主辦海外文化據點臺灣文化主題暨產業輸出計畫。 6.規劃並輔導國內相關文化藝術事業、團體或個人參與國  際與兩岸交流及國際接軌人才養成計畫。 7.辦理臺歐文化獎並經營歐洲地區展演平臺。 8.促進兩岸交流及產業輸出計畫。 9.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研究發展計畫。 10.推動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計畫。   計畫內容: 1.辦理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計畫。 2.辦理新南向政策文化交流計畫。 3.規劃南島文化國際交流領航計畫。 4.推動青年創作專業人才交換計畫。 5.主辦海外文化據點臺灣文化主題暨產業輸出計畫。 6.規劃並輔導國內相關文化藝術事業、團體或個人參與國  際與兩岸交流及國際接軌人才養成計畫。 7.辦理臺歐文化獎並經營歐洲地區展演平臺。 8.促進兩岸交流及產業輸出計畫。 9.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研究發展計畫。 10.推動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計畫。  
預期成果 1.讓世界文化走進來、讓臺灣文化走出去。 2.務實推動文化外交、促進國際聯結,發展臺灣與世界主  要文化機構夥伴關係。 3.透過海外文化據點協助文化與產業輸出,點亮臺灣品牌  、傳揚人文及民主價值,強化臺灣主體性。 4.主辦南島文化主題研究及文化交流,提升臺灣國際南島  議題領航地位。 5.推辦優質品牌節目進入國際,引領風潮話題。 6.促進兩岸文化對等與互惠交流。 7.以文化內容國家隊參與國際大型展會、發展旗艦國際交  流計畫。   預期成果: 1.讓世界文化走進來、讓臺灣文化走出去。 2.務實推動文化外交、促進國際聯結,發展臺灣與世界主  要文化機構夥伴關係。 3.透過海外文化據點協助文化與產業輸出,點亮臺灣品牌  、傳揚人文及民主價值,強化臺灣主體性。 4.主辦南島文化主題研究及文化交流,提升臺灣國際南島  議題領航地位。 5.推辦優質品牌節目進入國際,引領風潮話題。 6.促進兩岸文化對等與互惠交流。 7.以文化內容國家隊參與國際大型展會、發展旗艦國際交  流計畫。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全球布局策略推展計畫 132,127 文化交流司 本計畫共需經費132,127千元,其內容如下: 1.多面向拓展文化外交,計列72,300千元。  (1)國際合作在地化,計列16,500千元。    <1>持續促成國際機構、組織來臺設點或進      行合作,計列5,9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160千元)。    <2>與駐臺機構、組織合辦多元論壇及國際      交流活動,如歐洲論壇、臺法文化工作      坊等活動,計列2,000千元。    <3>洽邀國際文化領域意見領袖與專業人士      、國際組織與各國政府暨非政府組織代      表、國際指標性媒體與藝文社群重要人      士訪臺,進行文化拜會參訪、藝文活動      觀摩、技術諮詢、文化體驗及其他交流      事項,並促成後續具體交流,計列3,000      千元。    <4>補助國際生活藝術組織臺灣辦事處等營      運及辦理國際交流活動,計列4,000千元      。    <5>與美國國務院傅爾布萊特計畫聯名辦理      臺美藝文專業人才交流,計列1,600千元      。  (2)在地文化國際化,計列55,800千元。    <1>整合部會資源,與國際指標性藝文機構      、組織於海外合辦「臺灣文化光點計畫      」,計列10,000千元。    <2>加強推辦南島原住民文化交流及亞太地      區多元族群交流事項,計列2,700千元。    <3>加強與拉丁美洲、東南亞、亞西、南亞      等地區國家深度交流,辦理各地區文化      交流合作專案,計列11,100千元。    <4>經營歐洲地區展演平臺,含法國外亞維      儂藝術節、英國愛丁堡藝穗節、德國杜      塞道夫國際舞蹈博覽會及參與國際展會      等,計列24,8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      務宣導費800千元)。    <5>推動威尼斯雙年展臺灣館等相關事務,      計列7,200千元。 2.行銷國家品牌與經典作品進入國際、大陸及港  澳地區,計列33,800千元。  (1)國家品牌風潮計畫:形塑臺灣藝文與生活    美學故事,辦理國家品牌主題性巡演、展    覽、觀摩與行銷活動,引介臺灣當代藝術    及經典作品進入國際,計列30,000千元。  (2)經典作品航行計畫:將具臺灣藝文經典地    位之作品或其他足以展示臺灣主體性及文    化價值之作品,辦理譯製出版、巡迴或專    題系列活動,經由與海內外專業機構合作    推廣,計列3,800千元。 3.辦理國際及兩岸交流人才養成計畫,計列22,0  27千元。  (1)規劃並輔導國內相關文化藝術事業、團體    或個人參與國際文化交流專案及駐外文化    單位年度計畫,含展演、觀摩、講演、會    議、研習、傳藝及駐村等,計列18,527千    元。  (2)鼓勵暨培植青創藝文人才,派送我國新世    代專業人員赴海外先進與專業機構進行駐    點實習,並接納國際人才進駐我國相關機    構進行人才育成及技術移植,以提升專業    職能,計列500千元。  (3)辦理青年文化園丁隊計畫,輔導青年世代    深耕國際及兩岸藝文社群,加強培育青年    世代國際藝文接軌能力,計列3,000千元。 4.促進兩岸文化交流及產業輸出,輔導國內相關  藝文團體或個人,以臺灣主題單元或經典作品  赴大陸及港澳地區進行表演、展覽、巡演或產  業合作交流、媒合會、講座、研討會、新聞文  化參訪、研究、市場拓展等專案計畫,計列4,  000千元。
2000 業務費 85,45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300
2027 保險費 100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850
2054 一般事務費 85,456
2072 國內旅費 200
2081 運費 150
2084 短程車資 150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120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29
4025 政府機關間之補助 94
4035 對外之捐助 65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02,00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350
2003 教育訓練費 1,490
2009 通訊費 5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7,020
2051 物品 6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743
2078 國外旅費 7,414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00
3035 雜項設備費 31
3040 權利 81
4065 社會福利津貼及濟助 80
4000 獎補助費 102,000
02 國際及兩岸區域布局計畫 208,365 文化交流司 本計畫共需經費208,365千元,其內容如下: 1.文化交流研發計畫,計列78,247千元。  (1)辦理外文網站多語版擴建工作、文化交流    與產業布局(含國際及兩岸)之趨勢蒐研    、策略發展及政策諮詢專案,計列7,871千    元(含資本門81千元)。  (2)建構文化經濟暨參與國際經貿體系上位政    策戰略小組與成立學術社群及智庫網絡,    計列1,230千元。  (3)參與國際藝文展會、考察區域文化政策、    出席國際經貿談判會議、視導海外文化據    點與辦理國外技術專業考察、選送同仁赴    國外接受語文及駐外業務訓練,赴大陸及    港澳地區參與兩岸藝文、傳播交流活動等    事項,計列9,547千元。  (4)辦理國際與兩岸文化政府部門事務人才培    訓、國際經貿及文化交流專業課程或講座    等事項,計列200千元。  (5)辦理文化交流、文化輸出等業務支援事項    ,含評審費、翻譯費、諮詢費、國際通訊    費、物品、短程車資及事務費等,計列3,5    00千元。  (6)提供兩岸新聞文化從業人員急難救助及慰    問,計列80千元。  (7)推辦大陸及港澳地區記者參訪相關活動;    協助審查大陸地區文化及大眾傳播人士來    臺申請案件,計列200千元。  (8)補助財團法人文化臺灣基金會營運及辦理    東南亞文化創意平臺等國際交流計畫,計    列34,975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7    5千元)。  (9)補助財團法人臺灣生活美學基金會辦理CTI    國際創意平臺計畫,計列19,800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00千元)。  (10)辦理「臺灣文化入口網」內容更新及推廣     電影工具箱影片,以利向海外推廣臺灣文     化,計列844千元。 2.本部文化據點營運及區域交流拓展計畫,計列  130,118千元。  (1)辦理本部海外據點相關營運事務等事項,    計列1,157千元(含資本門257千元)。  (2)推辦亞太地區海外據點年度計畫與區域內    文化交流、人才交流、產業布局等事務,    含以文化軟實力參與區域重要慶典、策劃    區域交流布局、搭建區域內網路平臺,聯    結指標性藝文機構事項;推辦具臺灣文化    主體性藝文展演事項;協助亞太地區海外    據點文化輸出與文化外交等事項,計列43,    508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00千    元)。  (3)推辦歐非地區海外據點年度計畫與區域內    文化交流、產業布局等事務,含策劃區域    交流布局及聯結指標性藝文機構;推辦具    臺灣文化主體性藝文展演事項,如參加電    子藝術節、影音藝術節及展會等;協助歐    非地區海外據點文化輸出與文化外交事項    ;與歐洲地區指標性藝文館所及藝術節合    作計畫,計列48,135千元。  (4)推辦美洲地區海外據點年度計畫與區域內    文化交流、產業布局等事務,含策劃區域    交流布局,聯結指標性藝文機構或重要藝    文節慶展會辦理具臺灣文化主體性藝文展    演事項、專題系列、巡迴活動;辦理對美    洲地區文化輸出及文化外交等事項;推動    拉丁美洲地區文化交流專案,計列33,952    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50千元)    。  (5)推辦大陸、香港或澳門地區臺灣主題文化    交流活動、產業布局等事務,含策劃區域    交流布局,參與指標性藝文機構之藝術節    等活動;推辦具臺灣文化主體性藝文展映    演事項,計列3,366千元。
3000 設備及投資 400
03 以文化內容為外交軟實力推動 187,856 文化交流司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02 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奉行政院1 12年8月1日院臺文字第1121029896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10,00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6 年,113年已編列2,901,156千元,本年度續編第 2年經費2,908,713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187,85 6千元,其內容如下: 1.區域主題性策略合作,文化為體,外交為用,  拓展捷克、立陶宛、波蘭、斯洛伐克等中東歐  文化新盟友,強化深耕印太地區合作夥伴關係  與交流合作,計列65,856千元(含媒體政策及  業務宣導費202千元)。 2.以「國際大型展會」模式推動臺灣站上國際舞  臺,參與2025大阪世界博覽會等,計列100,00  0千元(含資本門400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20,000千元)。 3.打造「文化內容國家隊」,搶攻國際市場,擇  優支持團隊赴海外參與臺灣形象展、國際動漫  市場展、影視市場展等指標國際展會,促進文  化內容國家隊與國際對接,計列22,0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