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361201200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61201200 流行音樂產業輔導
預算金額 625,264
計畫內容 1.辦理流行音樂內容開發、人才培育、產業經紀、行銷推  廣等業務。 2.拓展海內外市場,及鼓勵流行音樂業者及專業人士赴國  際參展、交流等業務。 3.促進跨界與跨業合作,邀請國際專業人才來台交流,強  化國際產業合作。 4.辦理金曲獎、金音創作獎及臺灣原創流行音樂大獎等獎  勵業務。 5.鼓勵以國際市場為目標打造流行音樂節目內容,帶動流  行音樂產業升級。  
預期成果 1.鼓勵流行音樂持續創新,厚實音樂文化傳承,穩固產製  質量,因應產業變化強化專業人才技能。 2.促進音樂展演市場健全發展,提升品牌能見度,推動臺  灣流行音樂連結國際。 3.擴大流行音樂關聯產業及異業交流,創新營運模式,創  造多元商業合作機會。 4.鞏固獎項指標地位與品牌價值,帶動國內外產業合作,  推升臺灣流行音樂國際影響力,鼓勵原創音樂創作與推  廣。 5.建構國際潛力音樂人或新人發掘、培訓、製作、IP延伸  運用之產業鏈,推動流行音樂拓銷全球。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計畫 447,728 流行音樂產業組 流行音樂產業發展計畫編列經費447,728千元, 其內容如下: 1.健全產業發展體質,提升內容產製能量與水準  ,以豐富流行音樂文化內涵,辦理相關輔助措  施,共需137,672千元:  (1)豐富流行音樂文化創作力,提升音樂產製    技術水準,輔助流行音樂公司及樂團之流    行音樂錄音製作案,需80,000千元。  (2)強化流行音樂內容多樣性,協助音樂加值    成長,並帶動相關內容產業跨域共同發展    ,需48,800千元。  (3)輔助公、協會及團體辦理音樂活動及資深    藝人演出活動等,需6,223千元。  (4)辦理上述業務之相關評審、諮詢、說明會    等行政作業,需2,649千元。 2.為協助流行音樂行銷國內外市場,鼓勵輸出市  場多元化,拓展全球演銷市場,提升產業競爭  力,共需68,892千元(含資本門2千元):  (1)輔助流行音樂業者赴海外參與美歐日等國    際型音樂活動,及輔助國內業者以參展或    聯合行銷等方式積極開發東南亞市場,需3    7,296千元(含資本門2千元)。  (2)補助流行音樂業者及展演空間業者赴海內    外展演行銷、國際產業合作、參與國際音    樂獎項及具文化特色音樂輸出等,需26,31    3千元。  (3)補助流行音樂產業前往大陸及港澳從事音    樂交流及表演活動,需3,000千元。  (4)派員赴歐美、亞太地區參加重要國際產業    交流及音樂節等活動,需261千元。  (5)派員赴大陸及港澳參與音樂節及相關活動    ,需82千元。  (6)辦理上述業務之相關評審、諮詢、說明會    等行政作業,需1,940千元。 3.強化人才扎根工作,提升創意與技術力,厚實  產業發展能量,共需93,391千元(含資本門3  千元):  (1)協助音樂人才養成,輔助學校辦理學程教    育,同時輔助民間辦理專業培訓工作,加    強產學合作,需23,695千元。  (2)聘邀國際專業人士來臺實務交流,辦理職    能提升之國際交流工作坊、座談會及國際    資料蒐彙等;輔助業者及音樂團體赴海外    進修、研習、參展等,以促進國際交流,    提升產業技術力,並與國際發展接軌,需4    ,900千元。  (3)辦理相關原創音樂推廣活動,需39,063千    元(含資本門3千元、獎勵金2,760千元、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360千元)。  (4)輔助培養具市場潛力之產業人才,強化產    業經紀功能,需24,000千元。  (5)辦理上述業務之相關評審、諮詢、說明會    等行政作業,需1,733千元。 4.為獎勵流行音樂產業發展、促進民間投資,辦  理金曲獎、金音創作獎等獎勵活動及周邊系列  活動,共需135,931千元(含資本門26千元)  :  (1)辦理金曲獎頒獎典禮製播、頒發得獎者獎    金;及辦理具B2B(Business to Business    )媒合、展演、創投及行銷平臺等金曲國    際音樂節系列活動,需83,038千元(含資    本門17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經費1,4    00千元、獎勵金3,550千元)。  (2)辦理金音創作獎頒獎典禮製播、頒發得獎    者獎金等,及辦理亞洲音樂大賞系列活動    ,需37,638千元(含資本門9千元、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經費550千元、獎勵金3,600    千元)。  (3)辦理金曲獎、金音創作獎所需之評審委員    出席費、評審費等,需13,015千元。  (4)辦理上述業務之相關諮詢等行政作業及資    料遞送等,需2,240千元。 5.辦理上述各項產業推動工作所需之事務設備購  置與維運費用,共需11,842千元(含資本門24  5千元):   (1)購置推動業務所需資訊及雜項等相關設備    ,需241千元(含資本門241千元);維運    雲端登錄平臺及辦理流行音樂產業獎勵及    推廣之報名及評審系統,需9,254千元(含    資本門4千元),共需9,495千元。  (2)租賃檔案庫房租金,需340千元;影印機等    事務設備租金,需200千元;電話、數據(    網路)通訊費等,需388千元;辦理影視音    資料庫平臺維運、資安管理、維護業務持    續運作及監控管理等事項,需1,419千元,    共需2,347千元。
2000 業務費 3,536
2009 通訊費 424
2018 資訊服務費 9,889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744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2,053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660
2039 委辦費 100,174
2051 物品 290
2054 一般事務費 2,736
2072 國內旅費 4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82
2078 國外旅費 261
2081 運費 80
2084 短程車資 2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221
3035 雜項設備費 20
3040 權利 35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8,86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74,00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5,487
4085 獎勵及慰問 9,91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2,000
3000 設備及投資 276
4000 獎補助費 174,000
02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流行音樂 177,536 流行音樂產業組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02 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奉行政院1 12年8月1日院臺文字第1121029896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10,00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6 年,113年度已編列2,901,156千元,本年度續編 第2年經費2,908,713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177, 536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本項業務之相關評審、諮詢、說明會等行  政作業,需3,536千元。  2.鼓勵打造國際規格流行音樂選秀節目內容,帶  動流行音樂產業升級,需174,00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