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36130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6130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378,381
計畫內容 一般經常性行政業務。  
預期成果 適切支援各業務單位,加強計畫與作業效能。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296,177 人事室 本中心預算員額256人,包含職員60人、聘用人 員187人、約僱人員1人、技工2人、駕駛1人、工 友4人、駐警1人,依規定編列人事費296,177千 元。
1000 人事費 296,177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534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146,891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2,993
1030 獎金 32,301
1035 其他給與 3,189
1040 加班費 9,021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606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5,347
1055 保險 22,295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82,204 秘書室 本計畫計列82,204千元,包括: 1.宜蘭傳藝園區基本行政需求,計列24,468千元  。  (1)電費及水費,計列7,500千元。  (2)郵資及電話費等,計列620千元。  (3)資訊設備保養及資訊安全維護,計列840千    元。  (4)租賃公務用影印機及各項業務租金,計列2    00千元。  (5)依規定辦理公共意外險、辦公房舍保險等    ,計列260千元。  (6)約用人員進用3人,計列1,651千元。  (7)園區非委外區域環境清潔維護、植栽養護    、保全及公務車駕駛人力等,計列10,323    千元。  (8)園區非委外區域建築及辦公廳舍整建、修    繕、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等,計列3,074千    元(含資本門827千元)。 2.臺灣戲曲中心基本維運,計列50,728千元。  (1)演出及節目製作之電費及水費,計列13,10    9千元。  (2)演出及節目製作之郵資及電話費等,計列1    ,830千元。  (3)依規定辦理公共意外保險、辦公房舍保險    及房屋稅、地價稅等稅捐,計列1,350千元    。  (4)租賃公務用影印機及各項業務租金,計列1    ,034千元。  (5)基本維運管理所需事務、清潔、保全、機    電、空調、監控中心等,計列28,100千元    。  (6)機電、空調、資訊、監視、弱電、電梯、    系統設備保養維護費,計列1,940千元。  (7)臺灣戲曲中心建築修繕及辦公廳舍維護等    ,計列3,365千元(資本門)。 3.依規定繳納公務車保險費、牌照稅、燃料稅及  配合業務需繳納保險費、稅捐及規費等,計列  210千元。 4.辦公室公務用物品、耗材、公務車油料等,計  列3,513千元。 5.辦理員工在職進修、員工協助方案等,計列14  1千元。 6.員工文康活動費,計列849千元。 7.公務車輛定期保養、零件汰換維修及辦公器具  養護費,計列269千元。 8.辦理國內出差、公務運費及短程車資等,計列  1,008千元。 9.依規定編列首長特別費,計列179千元。 10.汰換或購置辦公室及館舍所需事務設備與器   具及行政業務用雜項設備、資訊硬體設備等   ,計列500千元(資本門)。 11.退休公教人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退   撫基金及三節慰問金,計列339千元。
2000 業務費 77,173
2003 教育訓練費 120
2006 水電費 20,609
2009 通訊費 2,450
2018 資訊服務費 1,68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34
2024 稅捐及規費 1,400
2027 保險費 42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651
2051 物品 3,513
2054 一般事務費 39,29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873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269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2,474
2072 國內旅費 650
2081 運費 300
2084 短程車資 58
2093 特別費 179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4,192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400
3035 雜項設備費 1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 303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3000 設備及投資 4,692
4000 獎補助費 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