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361300200 傳統藝術中心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61300200 傳統藝術中心業務
預算金額 680,217
計畫內容 1.傳統技藝保存。 2.傳承及培養傳統藝術人才。 3.傳統藝術之推廣與創新。 4.策辦及參與國際重要節慶活動。 5.促進臺灣音樂資源整合。 6.推動京劇、豫劇及臺灣國樂之展演與發展。 7.辦理傳統藝術園區與場館營運發展管理及督導。  
預期成果 1.致力保存傳統藝術內涵及珍貴技藝,強化數位資源應用  ,讓傳統藝術持續傳承及推廣。 2.進行傳統藝術各項保存、傳習及推廣計畫,落實校園、  社區及村落戲曲、音樂之推廣,培養國人欣賞傳統藝術  能力。 3.透過大型匯演、巡演等平臺的建構,活絡民間欣賞傳統  藝術文化的熱情。 4.培育傳統戲曲創作人才,支持開發傳統戲曲原創題材,  並協助民間團隊創作創新。 5.透過不同形式演出,鼓勵民間傳統戲曲劇團投入新人培  育工作,讓劇團自身體質得以新陳代謝,並鼓勵接班人  開枝散葉,致力於民間劇種保存及人才培育並與產業鏈  結。 6.以國家劇樂團的力量帶動臺灣傳統劇樂種一起提升文化  創意產業競爭力,創造臺灣的國際新形象。 7.透過臺灣戲曲中心年度主軸藝術節,演繹傳統與創新結  合的作品,呈現臺灣傳統藝術豐富多元的面向。 8.藉由公私部門的資源整合,將宜蘭傳藝園區打造為傳統  表演藝術人才育成平臺、傳統藝術教育推廣中心、傳統  藝術智庫服務平臺。 9.整合相關資源系統性支持歌仔戲創作發展及人才培育。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傳統藝術資料庫基礎維運與出 18,222 綜合企劃組 本計畫計列18,222千元,包括: 1.傳統藝術資料館基礎維運,辦理傳統藝術資料  盤點、管理、服務、網站資料維運等,計列6,  257千元(含資本門125千元)。 2.出版傳統藝術期刊、傳統藝術叢書、電子書及  其他出版品,計列2,650千元。 3.傳統藝術資源徵集、數位化與推廣應用,計列  8,315千元。 4.補助國內大專院校博碩士生撰擬傳統藝術相關  研究論文,計列1,000千元。
2000 業務費 21,817
2009 通訊費 62
2015 權利使用費 350
2018 資訊服務費 80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850
2027 保險費 152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3,495
2051 物品 158
2054 一般事務費 6,21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060
2072 國內旅費 355
2081 運費 115
2084 短程車資 5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342
3035 雜項設備費 2,649
3040 權利 1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1,000
2003 教育訓練費 100
2024 稅捐及規費 20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3
2078 國外旅費 1,825
3020 機械設備費 800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38,000
4085 獎勵及慰問 5,52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50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15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09
2030 兼職費 36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3,400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606
2006 水電費 6,407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8
3000 設備及投資 3,801
4000 獎補助費 38,000
02 傳統藝術展演交流與推廣計畫 273,639 劇藝發展組 本計畫計列273,639千元,包括: 1.強化國內傳統藝術之保存及傳承,計列43,705  千元。  (1)提供國內傳統藝術表演團隊實踐與展示場    域,辦理各式戲曲演出及推廣活動、資深    藝人關懷、參加國際組織年度會費等,計    列33,705千元(含資本門200千元、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費100千元、獎勵金1,220千    元)。  (2)補助國內傳統藝術團體及個人辦理傳統藝    術各項研究、保存、傳習、展演、推廣等    計畫,計列10,000千元。 2.傳統藝術開枝散葉計畫︰輔導民間劇團提升創  作及展演水準,透過節目展演擴大傳統劇團演  出機會,計列50,000千元。 3.傳統藝術接班人-駐團演訓計畫︰協助各劇種  前、後場習藝生駐團演訓,提供習藝生入門訓  練與技藝精進課程,並設立輔助協力團隊提供  相關諮詢與協助,計列55,500千元。 4.辦理「傳藝金曲獎」:網路報名系統建置與維  運,規劃評審作業,策辦頒獎典禮暨系列活動  、整體行銷、典禮轉播及得獎者獎金等,計列  17,193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50千  元、獎勵金4,300千元)。 5.臺灣戲曲中心營運計畫,計列81,384千元。  (1)傳統藝術展演策辦暨行銷:辦理臺灣戲曲    中心營運管理專業服務、網站營運、傳統    藝術節目展演製作及行銷、傳統藝術紮根    推廣活動等,計列43,938千元(含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費1,150千元)。  (2)劇場技術管理暨設備提昇:辦理臺灣戲曲    中心前後臺管理服務及各式展演空間優化    、設備及耗材添購、保養維護等,計列37,    446千元(含資本門2,990千元)。 6.補助財團法人臺灣歌仔戲推廣基金會辦理傳統  戲曲競賽及推廣活動,擴大傳統戲曲參與管道  ,計列25,000千元。 7.參加2025年國際表演藝術協會(ISPA)年會,  計列857千元。
03 傳統藝術展示與營運計畫 62,837 營運推廣組 本計畫計列62,837千元,包括: 1.文物典藏修護與管理:辦理文物典藏、研究、  詮釋、修復、數位化及庫房維護管理等計畫,  計列3,318千元(含資本門781千元)。 2.傳統藝術展示與教育推廣:辦理民間戲曲、工  藝、民俗等展示、教育推廣系列活動、相關授  權、加值應用等,計列2,373千元。 3.民間傳統藝術展演、扶植暨國際藝術節慶計畫  :辦理宜蘭傳藝園區民間傳統藝術與需扶植劇  種之演出、推廣及欣賞人口培育擴展,以及國  際傳統藝術節慶交流活動等,計列26,659千元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665千元)。 4.傳統藝術接班人-駐園演出及傳統工藝推廣計  畫:辦理重要傳統藝術保存者接班人展演活動  ,計列16,674千元(含原住民族經費1,619千  元)。 5.宜蘭傳藝園區自營館舍維運及優化更新計畫:  辦理導覽解說、展場管理、觀眾服務、自營館  舍設備保養維護、修繕及更新等,計列7,143  千元(含資本門3,236千元)。 6.促參履約管理:辦理委託經營履約管理、滿意  度調查、財物查核、績效評估及營運管理相關  研究等計畫,計列1,935千元。 7.宜蘭傳藝園區整建暨營運移轉案應繳納之稅捐  ,計列4,116千元。 8.志工招募與培訓:辦理志工甄選、培訓、觀摩  交流、教育推廣及考核等,計列619千元。
04 臺灣音樂資源整合計畫 55,675 臺灣音樂館 本計畫計列55,675千元,包括: 1.臺灣音樂資料管理服務計畫:辦理臺灣音樂館  資料管理與參考諮詢服務、館藏採訪徵集與編  目管理、出版規劃與流通管理、資料庫管理與  雲端服務等,計列6,134千元。 2.辦理臺灣音樂研究典藏及推廣,計列8,284千  元。  (1)辦理臺灣音樂調查計畫,進行族群音樂之    採集、調查研究及推廣,以充實臺灣音樂    史料,計列3,600千元(含原住民族經費2,    000千元)。  (2)將臺灣作曲家重要經典作品手稿,進行原    件專業保存措施、修復維護及數位化作業    ,建立臺灣音樂文化發展相關人物與事件    之資料庫基礎、委託音樂創作,並進行後    續之出版、推廣及行銷宣傳,計列4,684千    元(含資本門426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200千元)。 3.日本關西地區民族及音樂博物館考察計畫,計  列257千元。 4.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114-117)  ,規劃總經費2,135,940千元,執行期間為114  至117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460,000千元  ,其中本計畫編列41,000千元(含資本門8,00  0千元),係以採集、保存的資料進行質的轉  化,綜合性地深化研究並建立音樂史論述,並  透過推廣及多元連結,發揮計畫最大效益。
05 京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 43,893 國光劇團 本計畫計列43,893千元,包括: 1.國光劇團經典劇目公演及影音出版、推廣及行  銷宣傳等,計列12,613千元(含資本門3,344  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25千元)。 2.京劇暨戲曲專業人才培育計畫,含青年京劇演  員、樂師、箱管、劇場技術等,計列8,054千  元。 3.京劇藝術拓展與推廣演出,培養欣賞客群,傳  承京劇美學,擴展傳統藝術深耕,辦理校園與  社區藝術教育講座及示範演出、偏鄉拓展演出  、顧客服務系統等,計列5,900千元。 4.辦理國光劇團約用人員進用計畫,計列6,850  千元。  (1)以客席、特約方式遴聘傑出劇藝人士,指    導或協助演出、排練、製作及其他外聘人    員參與演出等進用9人,計列5,050千元。  (2)僱用約用人員協助完成演出、推廣活動及    文書作業等進用3人,計列1,800千元。 5.魔幻京劇系列-《借扇》2025赴歐洲巡迴演出  計畫,計列2,180千元。 6.《狐仙~無盡之愛》香港西九文化區戲曲中心  演出計畫,計列606千元。 7.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規劃總經費363,763  千元,執行期間為112至115年,112至113年已  編列170,99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84,7  70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7,690千元,係辦理  《魔幻?真實?》—114年臺灣法國合作全像  科技劇場光影沉浸展演計畫。
07 臺灣國樂展演與發展計畫 25,853 臺灣國樂團 本計畫計列25,853千元,包括: 1.臺灣國樂團經典樂季公演及影音出版、推廣及  行銷宣傳等,計列20,453千元(含資本門286  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00千元)。 2.臺灣國樂推廣及巡演,辦理各式推廣演出、教  育研習及國內音樂巡演,連結在地文化元素,  演出臺灣之美,擴展國樂欣賞人口,計列2,00  0千元。 3.辦理臺灣國樂團約用人員進用計畫,僱用約用  人員協助完成演出、推廣活動及文書作業等進  用6人,計列3,400千元。
08 傳統戲曲文化內容躍升計畫 50,000 傳藝中心 匯聚臺流文化黑潮1plus4-T-content plan 202 3暨2024~2027臺流文化內容躍升計畫奉行政院1 12年8月1日院臺文字第1121029896號函核定,計 畫總經費10,000,000千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6 年,113年已編列2,901,156千元,本年度續編第 2年經費2,908,713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50,000 千元,內容如下: 1.傳統戲曲編導人才培育及青創新編製作演出,  計列15,000千元。  2.補助財團法人臺灣歌仔戲推廣基金會辦理兒童  歌仔戲劇本編創及推廣演出,落實文化紮根,  厚植文化藝術能量,計列25,000千元。 3.辦理歌仔戲藝術主題典藏及展演等,計列10,0  00千元(含資本門500千元)。
09 文化資產多元實踐與價值詮釋 25,618 傳藝中心 本計畫計列25,618千元,包括: 1.「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  文化資產價值詮釋計畫」奉行政院112年7月6  日院臺文字第112102701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  費3,150,404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2,591,3  95千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8年,113年已編  列338,459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662,31  3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2,209千元,係辦理傳  統藝術系統性數位紀錄保存,詮釋與歸納臺灣  傳統劇樂種及口述歷史。 2.「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第五期)計畫—  文化資產多元實踐計畫」奉行政院112年7月6  日院臺文字第1121027015號函核定,計畫總經  費13,005,955千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10,239  ,165千元,執行期間為113至118年,113年已  編列1,495,301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2,  078,560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23,409千元(  含資本門3,801千元),係媒合青年從業人員  進入傳統文化就業市場,建構傳統藝術產業支  持體系,善用數位科技接軌當代,提升傳統藝  術表演場館演出環境,健全傳統表演藝術永續  發展。
06 高雄傳藝園區及豫劇之展演與 124,480 傳藝中心 本計畫計列124,480千元,包括: 1.高雄傳藝園區基本需求,計列22,429千元。  (1)電費及水費,計列6,407千元。  (2)郵資及電話費等,計列600千元。  (3)資訊設備保養及資訊安全維護,計列480千    元。  (4)租賃公務用影印機及各項業務租金,計列2    40千元。  (5)依規定繳納公務車牌照稅、燃料稅及配合    業務需要繳納稅捐及規費,計列50千元。  (6)依規定辦理公務車輛、辦公房舍、歷史建    築保險等,計列1,051千元。  (7)評鑑出席費、講座鐘點費等,計列100千元    。  (8)劇場維護耗材、公務用物品、耗材及公務    車油料費等,計列1,697千元。  (9)園區環境清潔維護、植栽養護、保全等,    計列8,422千元。  (10)公務車輛定期保養、零件汰換維修及辦公     器具養護費,計列148千元。  (11)歷史建築、劇場、辦公房屋建築養護費、     機電設備養護費,計列2,069千元。  (12)汰換老舊設備,更新節能電器用品,採購     行政業務及劇場營運所需資訊硬體設備及     雜項設備,計列1,165千元(資本門)。 2.豫劇之展演與發展計畫,計列13,146千元。  (1)辦理臺灣豫劇團約用人員進用計畫,計列3    ,500千元。    <1>以客席、特約方式遴聘傑出劇藝人士,      指導或協助演出、排練、製作及其他外      聘人員參與演出等進用5人,計列3,000      千元。    <2>僱用約用人員協助完成演出、推廣活動      及文書作業等進用1人,計列500千元。  (2)臺灣豫劇團經典劇目公演及影音出版、推    廣及行銷宣傳等,計列7,262千元(含資本    門725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千    元)。  (3)戲曲藝術拓展及人才培育計畫:辦理戲曲    教學傳習及藝術扎根活動,培養戲曲欣賞    觀眾,計列2,384千元。 3.高雄傳藝園區營運計畫:辦理營運管理專業服  務、前後台管理服務、節目展演製作及行銷、  藝術教育推廣活動等,計列36,984千元(含資  本門462千元、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00千元  )。 4.《跨界回聲:台灣藝術節》2025赴法國巴黎演  出計畫,計列1,825千元。 5.輔導傳統戲曲製作精緻節目、提升展演、製作  本土題材之大型旗艦節目及展演推廣,計列27  ,516千元。 6.藝文場館科藝創新計畫,規劃總經費363,763  千元,執行期間為112至115年,112至113年已  編列170,993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84,7  70千元,其中本計畫編列10,080千元,係辦理  科技融入傳統藝術之展演,透過多元科技手法  ,建構並強化戲曲舞臺上虛實交錯的視覺美感  ,將戲曲表演的現場性提升到更高度的想像。 7.重建臺灣藝術史2.0社會發展計畫(114-117)  ,規劃總經費2,135,940千元,執行期間為114  至117年,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460,000千元  ,其中本計畫編列12,500千元(含資本門5,00  0千元),係整合現有文獻、擴充硬體設備,  逐步建構傳統戲曲史料全面性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