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5361400503 臺南生活美學館業務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5361400503 臺南生活美學館業務
預算金額 66,924
計畫內容 1.盤整南部區域社造資源,進行調查、研究、編輯、出版  。 2.建置南部區域社造平台,促進區域交流、人才培育及研  習。 3.推動南部區域性文化平權,建置區域文化資源交流、整  合及推動平台。 4.辦理南部七縣市展演培力暨推展計畫之規劃與執行。 5.辦理南部地區文化藝術研習與交流活動之規劃及執行。 6.捐補助於南部地區辦理各項藝術活動之個人團隊。  
預期成果 1.鼓勵社區建立跨領域、跨場域、跨世代的合作交流平台  ,透過多元豐富主題,呈現在地特色,創造社區新力。 2.深根在地文化內涵,落實文化平權及社區營造。 3.推動特色主題藝文展演,擴及兒童、青少年、青年及樂  齡者文化近用。 4.協力展演團隊發揮藝文扎根的文化影響力,展現多元的  藝術型態。 5.推動常民美學研習課程,豐富美學素養。 6.厚植民眾藝術欣賞涵養,建構美感生活環境。 7.建立與社區及團隊合作機制,促進文化藝術交流。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27,001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預算員額20人,包括職員18 人、工友1人及技工1人,依規定編列人事費27,0 01千元。
1000 人事費 27,001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16,200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901
1030 獎金 4,395
1035 其他給與 336
1040 加班費 1,279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305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1,941
1055 保險 1,644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29,458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本計畫共需經費29,458千元,其內容如下:  1.教育訓練費、水電費、數據、網路通訊費、電  話及郵費,計列6,051千元。 2.資訊服務費及事務機器租金等,計列726千元  。  3.公務車輛牌照、燃料費及其他規費,計列13千  元。 4.館舍建物與辦公設備之火險及公共意外責任險  等,計列77千元。 5.辦理各項行政及業務事務之約用人員4人酬金  ,計列2,066千元。 6.委請專家學者出席費、講師鐘點費及稿費等,  計列112千元。 7.購置辦公用文具紙張、電腦週邊設備之耗材及  報章雜誌等,計列839千元。 8.綠化辦公環境植栽、委外保全、機電、清潔、  各項活動聯繫接待與協調、員工文康活動等費  用(含勞務承攬14人7,401千元、員工協助方  案20千元),計列7,600千元。 9.房屋建築養護費,計列941千元。  10.辦公器具養護費,計列16千元。 11.水電消防空調養護費,計列1,393千元。 12.國內出差旅費、短程車資及運費等,計列270   千元。 13.首長特別費,計列136千元。 14.辦理建築物空調漏水改善計畫,計列8,218千   元(資本門)。 15.辦公室及機電設備等修繕增置,計列661千元   (資本門)。 16.購置辦公設備、資訊設備及電腦軟體,計列2   31千元(資本門)。  17.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   四十條退休職員調降退休所得節省經費挹注   退撫基金,計列72千元。  18.依照行政院105年9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050   053161號函規定辦理,退休員工三節慰問金   每人每年6千元,計列36千元。
2000 業務費 9,494
2003 教育訓練費 10
2006 水電費 5,511
2009 通訊費 15
2018 資訊服務費 2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20
2024 稅捐及規費 13
2027 保險費 30
2033 約用人員酬金 1,548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5,196
2051 物品 150
2054 一般事務費 1,951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94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6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393
2072 國內旅費 180
2081 運費 77
2084 短程車資 5
2093 特別費 136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8,468
3020 機械設備費 411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43
3035 雜項設備費 88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 72
4085 獎勵及慰問 36
2078 國外旅費 388
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190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781
3000 設備及投資 9,110
4000 獎補助費 971
03 生活美學業務推展 10,465 國立臺南生活美學館 本計畫共需經費10,465千元,其內容如下: 1.研究調查與發展南部七縣市社區文化生活美學  等相關業務,計列1,278千元。 2.辦理區域社區營造及社區文化生活美學等各項  活動之媒體行銷推廣,計列40千元(媒體政策  及業務宣導費)。 3.辦理南臺灣社區多元文化平權推展計畫,計列  1,038千元。 4.紐約青少年當代藝術機構策展交流訪問計畫,  計列388千元。 5.辦理生活美學研習與推廣活動,計列727千元  。  6.辦理樂齡研習與推廣活動,計列796千元。 7.辦理南部七縣市展演培力暨推展計畫(含約用  人員3人1,548千元),計列4,889千元。  8.辦理志工相關業務,計列338千元。 9.辦理區域性推展地方文化補助計畫、推動藝文  展演暨美學體驗補助計畫,計列971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