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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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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460 |
各處室 |
1.業務費68,505千元:
(1)派員參加國內金融專業課程暨薦送職員至
各大專院校或研究所進修之學分費補助等
經費189千元。
(2)辦公大樓水電費2,670千元(含新設金融市
場發展與創新處辦公室分攤之水電費126千
元;222,526元/月×12月)及電動汽車電費
26千元。
(3)國際金融小辭典作者授權使用費90千元。
(4)伺服器、儲存設備、網路設備等電腦機房
系統硬體設備及個人電腦等周邊設備之維
護費5,365千元。
(5)本會暨所屬各局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及個人
資料管理制度輔導、資安防護檢測及監控
、各項資料庫系統與業務應用系統等維護
經費23,264千元。
(6)公務車牌照稅及燃料使用費、檢驗費等50
千元。
(7)公務車輛保險費、辦公室火災險及公共意
外險等123千元。
(8)辦理講習、訓練、座談會等聘請講師演講
或授課鐘點費184千元。
(9)購置辦公清潔用品及電腦耗材等經費1,558
千元。
(10)購置新設金融市場發展與創新處所需辦公
OA家具等經費840千元及公文櫃等辦公用
品365千元。
(11)購置使用年限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
非消耗性物品325千元。
(12)油料144千元:按燃油車2輛,油氣雙燃料
車1輛編列,包括:
<1>汽油130千元:按燃油車每輛每月139公
升x12月x2輛,油氣雙燃料車每輛每月71
公升x12月x1輛,共需4,188公升,每公
升31元計列。
<2>液化石油氣14千元:按每輛每月81公升x
12月x1輛,共需972公升,每公升14.6元
計列。
(13)文康活動費327千元:按職員100人、工友
3人、技工2人、駕駛4人,合共109人,每
人每年3,000元計列。
(14)辦公大樓清潔費495千元及保全費(含新設
金融市場發展與創新處分攤之經費)2,268
千元。
(15)板橋辦公大樓管理費5,754千元,包括:
<1>例行性機電維護等3,294千元。
<2>電梯汰換應分攤總經費8,368千元,分5
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2年分攤經費1,57
7千元。
<3>污水系統納管應分攤總經費202千元,分
2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2年分攤經費101
千元。
<4>冰水主機汰換應分攤總經費810千元,分
2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2年分攤經費782
千元。
(16)首長宿舍管理費126千元(10,500元/月x12
月)。
(17)國會聯繫及新聞媒體業務等經費636千元(
53千元/月x12月)。
(18)四十歲以上員工健康檢查費379千元。
(19)行政單位經常性表報印製等經費250千元
。
(20)例行性、簡易性之行政工作或文書處理作
業委外9名經費4,398千元。
(21)辦理收發校繕、檔案建檔掃描及其他庶務
行政工作委外7名經費3,941千元。
(22)配合行政院員工協助方案辦理身心健康服
務所需經費113千元。
(23)辦公場所環境綠美化等經費100千元。
(24)辦公房舍及停車場等所需保養維修費等1,
212千元及辦公室廁所修繕經費3,979千元
(男廁6間及女廁8間,含拆除及裝修等工
程)。
(25)新設金融市場發展與創新處辦公室裝修費
用7,486千元。
(26)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56千元,包括:
<1>車輛養護費176千元:按電動汽車滿2年
未滿4年23,000元/年輛x1輛=23千元;按
公務汽車滿6年以上51,000元/年輛x3輛=
153千元。
<2>器具養護費80千元:按職員100人,每人
每年800元計列。
(27)空調系統、監視系統、消防系統、空氣清
淨機及飲水機等各項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
費579千元。
(28)參與各項會議、訓練及其他洽公等所需國
內旅費43千元。
(29)短程洽公所需車資25千元。
(30)特別費945千元:依規定標準編列主任委
員及副主任委員全年特別費。
2.設備及投資913千元:汰購數位攝影機、除濕
機等設備763千元及新設金融市場發展與創新
處所需辦公事務設備150千元。
3.獎補助費42千元:按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
7人,每人每年慰問金6,000元計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