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4066100300 銀行監理 |
| 預算金額 | 7,317 |
| 計畫內容 | 1.辦理銀行業與金融控股公司之監理法規及制度、風險管 理政策、資本適足性管理規範及兩岸金融往來政策暨法 規之研擬、規劃及執行。 2.金融控股公司轄下銀行及票券金融公司、非金融控股公 司轄下銀行、中華郵政公司、中小企業銀行、票券金融 公司、信用合作社、專營信用卡業務機構、電子支付機 構及外籍移工匯兌機構等機構之監督管理。 3.審核外國銀行申請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分行與國際金融 業務分行,審核大陸地區銀行設立代表人辦事處及分行 。 4.推動國際金融事務及強化對衍生性金融商品業務管理。 |
| 預期成果 | 1.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監理法規,推動實施新巴塞 爾資本協定修正內容。 2.強化金融控股公司及銀行業風險管理,鼓勵銀行從事金 融商品創新與業務多元化。 3.健全金融控股公司、商業銀行、信用合作社、票券金融 業務、信託業務、電子支付業務、外籍移工國外小額匯 兌業務及信用卡、現金卡等支付工具市場機制,落實銀 行遵循法令規範,改善資產結構,提升服務品質及金融 競爭力。 4.強化與國際金融監理機關之合作。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
|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01 銀行監理 | 7,317 | 各組室 | 本計畫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關 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其法 令制度之研究、擬訂、修正等,計編列經費7,31 7千元,其內容如下: 1.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旅費391 千元。 2.郵寄各類公文函件及報表資料等所需郵資210 千元。 3.辦理銀行監理及業務聯繫所需數據、電話費1, 635千元。 4.影印機設備等租金642千元。 5.辦理銀行監理及召開各項會議所需文具紙張等 經費465千元。 6.召開各項會議所需資料印製、會場佈置及其他 雜支等經費196千元。 7.國內出差旅費324千元。 8.赴大陸地區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175千元。 9.赴國外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3,209千元。 10.參與各種會議及洽公短程車資70千元。 | |||
| 2000 業務費 | 7,317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 391 | |||||
| 2009 通訊費 | 1,845 | |||||
|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642 | |||||
| 2051 物品 | 465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196 | |||||
| 2072 國內旅費 | 324 | |||||
| 2075 大陸地區旅費 | 175 | |||||
| 2078 國外旅費 | 3,209 | |||||
| 2084 短程車資 | 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