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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金融機構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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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78 |
各組室 |
本計畫係辦理金融機構(包括金融控股公司、本
國銀行、票券金融公司、外國銀行在臺分行、信
用合作社、證券公司、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保險
公司及農漁會信用部、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及外籍
移工小額匯兌公司等)、虛擬通貨平台及交易業
務事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檢查、缺失改善情
形追蹤及所報內部稽核報告之處理等,計列經費
29,678千元,其內容如下:
1.辦理金融檢查人員專業訓練及派赴國內訓練機
構研習所需訓練費用334千元。
2.派員參加國外訓練機構研習相關課程旅費712
千元。
3.網際網路數據線路使用費324千元。
4.郵寄公文、檢查報告及相關資料等費用99千元
,業務聯繫電話費等174千元。
5.影印機設備等租金677千元。
6.辦理金融檢查專業訓練課程所需講師鐘點費34
9千元。
7.委託辦理「利用檢測工具輔助主機系統安全查
核分析之研究」經費1,438千元。
8.購置金融檢查業務所需消耗性物品、使用年限
未及2年或金額未達1萬元之非消耗性物品等經
費300千元。
9.辦理登記桌及一般庶務工作委外9名經費4,097
千元。
10.辦理金融機構檢查所需之國內旅費14,514千
元、大陸地區旅費1,804千元、國外旅費4,46
5千元及赴國外參與國際金融會議旅費377千
元,合共21,160千元。
11.短程洽公所需車資14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