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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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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72,224 |
海巡署及所屬 |
本計畫係編列本署及所屬各單位人員之人事費13
,572,224千元,內容如下:
1.法定編制人員待遇9,079,295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121,852千元。
3.技工及工友待遇23,445千元。
4.獎金1,661,628千元:
(1)考績獎金732,033千元。
(2)特殊功勳獎賞227千元。
(3)年終工作獎金865,349千元。
(4)其他業務獎金64,019千元。
5.其他給與389,687千元,係依相關法令支領之
休假補助、因公傷殘死亡慰問金、軍職人員主
副食費、軍職人員婚喪生育補助、駐外與軍職
人員子女教育補助、駐外人員房租及眷屬補助
、海巡人員醫療照護補助等。
6.加班費742,397千元。
7.退休退職給付23,787千元。
8.退休離職儲金735,989千元。
9.政府負擔之健保556,411千元、公保77,998千
元、勞保10,764千元及軍保148,971千元,合
計794,144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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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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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00 |
海巡署各組室3940 |
本計畫主要係本署一般行政支援等基本行政工作
維持,計編列38,100千元,包括業務費36,576千
元、獎補助費1,524千元,內容如下:
1.業務費36,576千元:
(1)辦理進修教育及英檢輔導等各項教育訓練
經費318千元。
(2)各項公務資料發送所需郵資217千元。
(3)其他業務租金113千元:
<1>本署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及影印機租賃
費用88千元。
<2>辦理志願役專業軍士官、志願士兵甄選
及分發作業等車輛租金25千元。
(4)土地規費4千元。
(5)保險費18,724千元:
<1>軍職人員團體意外保險18,604千元。
<2>建築物火災保險90千元。
<3>游泳池公共意外責任險30千元。
(6)辦理訴願審議委員會及國家賠償事件處理
小組審議會議委員出席等經費111千元。
(7)辦理督察、人事、主計、政風業務會議出
席、講習鐘點及刊物撰稿等經費640千元(
含員工協助方案經費14千元、性別平等及
性騷擾防治相關經費5千元)。
(8)辦理軍職人員招募策略、離退原因及因應
對策之研究971千元。
(9)辦理督察、政風與人事業務及各項行政庶
務工作等文具紙張及非消耗品等2,138千元
。
(10)一般事務費9,040千元:
<1>辦理督察、文書、出納、人事、主計、
政風等各項業務所需印刷及文宣等行政
經費2,947千元(含員工協助方案經費16
千元、性別平等及性騷擾防治相關經費1
8千元)。
<2>國會聯絡及新聞公關經費162千元。
<3>環境清潔及綠美化經費4,747千元。
<4>辦理各項文康活動經費1,184千元。
(11)辦理辦公廳舍等各項房屋建築養護經費55
6千元。
(12)辦公器具養護費432千元。
(13)辦公廳舍空調、發電機、高壓電與消防警
報系統等設施及機械設備檢驗、保養、維
修經費1,597千元。
(14)辦理志願役軍職人員招募、各項業務督導
、研討等所需國內旅費1,715千元。(含
性別平等及性騷擾防治相關經費7千元)
。
2.獎補助費1,524千元:
(1)本署在職亡故公務人員遺族三節慰問金6千
元。(1人×6,000元)
(2)辦理本署及所屬海巡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
案之退休及遺眷人員健保部分負擔費用1,5
18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