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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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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33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現職員工在職訓練交通費等補貼400千元。
(2)各榮服處辦公房舍水費357千元、電費6,86
7千元、其他動力費用900千元,合共8,124
千元。
(3)各榮服處郵資及電話費3,460千元。
(4)各榮服處公務電動車電池租賃費、榮民就
醫專車等車輛租金1,598千元及辦公事務機
具租賃費509千元,合共2,107千元。
(5)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牌照稅451千元、燃
料費395千元,合共846千元。
(6)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保險452千元、辦公
房舍保險153千元,合共605千元。
(7)辦理業務研習講座鐘點費152千元。
(8)電腦及事務機器耗材、水電設施零件等2,6
50千元,辦理榮民聯絡協調物品205千元,
公務車油料2,818千元,辦公事務等用品1,
017千元,合共6,690千元。
(9)印刷、環境清潔、地區會屬機構首長聯繫
、榮服處服務品質認證、榮民慶生、員工
文康活動(3,000元*687人)等費用2,279千
元、榮民及遺眷微型保險2,000千元、辦理
退除役官兵法律輔導或業務相關訴訟審判
、榮民眷喜慶祝賀、弔唁慰問、百歲慶生
及各項聯絡協調作業服務等11,844千元,
各榮服處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555千元,合
共16,678千元。
(10)各榮服處辦公房舍養護整修等2,295千元
。
(11)各榮服處公務汽、機車養護費2,757千元
及辦公器具養護費235千元(378元*622人)
,合共2,992千元。
(12)各榮服處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2,642千
元。
(13)各榮服處員工因公派赴出差旅費3,337千
元。
(14)各榮服處員工洽公短程車資160千元。
(15)甲種榮服處處長6人,每人月特別費10.8
千元,甲種以外榮服處處長13人,每人月
特別費8.3千元,計需2,073千元。
2.設備及投資部分:
(1)各榮服處汰購所需電信、廣播及通訊等設
備費480千元。
(2)各榮服處汰購所需事務、防護及辦公等設
備費3,89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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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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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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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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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8,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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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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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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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稅捐及規費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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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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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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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1,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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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1,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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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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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2,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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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2,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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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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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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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3 特別費 |
2,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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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 機械設備費 |
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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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雜項設備費 |
3,8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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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5 大陸地區旅費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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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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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4,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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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4,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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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3 約用人員酬金 |
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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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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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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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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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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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43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1.依據本會高中職以下榮民子女就學補助申請作
業要點,辦理清寒榮民子女就學補助,就讀高
中職預計辦理20人次,每人次3.8千元,計需7
6千元;就讀國中小學預計辦理3,336人次,每
人次500元,計需1,668千元,合共1,744千元
。
2.依據本會辦理榮民就學子女午餐補助金發放作
業要點,補助清寒榮民(遺眷)就讀國中小學子
女例假日及寒暑假午餐,預計補助1,868人次
,平均每人80.29日,每日80元,約需11,999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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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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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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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58,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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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志工服務照顧榮民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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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46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係依志願服務法及本會榮欣志願
服務實施要點辦理,包括:
(1)榮欣志工電話問安、推展業務所需郵資及
電話費33千元。
(2)榮欣志工教育訓練及觀摩研習車輛租金210
千元。
(3)榮欣志工3,500人團體意外、醫療保險1,73
7千元;志工教育訓練及觀摩旅行平安保險
費48千元,合共1,785千元。
(4)辦理榮欣志工各項教育訓練暨研習所需專
家出席費6千元、講師鐘點費319千元、志
工活動暨獎勵表揚典禮節目表演費40千元
,合共365千元。
(5)志工服務作業文具用品等耗材21千元。
(6)志工交通誤餐費、訓練資料印刷、行政表
報、獎牌(座)製作、居家服務清潔及其他
等10,589千元。
(7)志工講習督導、視察及其他差旅費54千元
。
2.獎補助費部分,係地區志工訪查交通、誤餐補
助費,按服務組長397人,以每人日約1,040元
,以每月至少休息4日計算(每年出勤317天),
另夜間緊急出勤補助費(每次500元),以每人
每月出勤1次計算;服務員6人,以每人每月上
限4,500元計算,計需133,589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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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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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507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係依據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助及慰問作業
要點及榮民遺孤三節慰問作業規定辦理,內容如
下:
1.業務費部分,係各項災害救助或急難慰問等物
資及作業經費12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生活艱困、傷害、重病、亡故之退除役官
兵急難救助,預計辦理16,417人次,每人
次3千元,計需49,251千元。
(2)清寒散居榮民遺眷個案救助,預計辦理7,1
73人次,每人次3千元,計需21,519千元。
(3)清寒退除役官兵三節慰問,每節預計慰問4
,960人,每人每節3千元,計需44,640千元
。
(4)清寒榮民遺孤三節慰問,預計辦理1,641人
次,每人次10千元,計需16,410千元。
(5)就養遺眷重點救助,預計辦理1,776人次,
每人次30千元,計需53,280千元。
(6)清寒遺眷三節慰問,每節預計慰問13,095
戶,每戶每節3千元,計需117,855千元;
另戰功殞命遺族預計春節慰問649人,計需
1,947千元,另端、秋節各慰問2,190人,
計需13,140千元,合計132,942千元。
(7)辦理散居榮民遠距照顧服務4,263千元。
(8)辦理服役10年以上未就養、未支領退休俸
並具低收、中低收入戶身分之榮民遺眷喪
葬慰問,預計辦理19人次,每人次10千元
,計需19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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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年節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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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61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依榮民榮眷遺眷急難救
助及慰問作業要點規定,內容如下:
1.辦理八二三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隊)未
就養榮民三節慰問,預計辦理7,433人,春節
每人3千元,端午節、中秋節每人各2千元,計
需52,031千元。
2.辦理六一九砲戰參戰義務役官兵(含金馬自衛
隊)未就養榮民三節慰問,預計辦理990人,春
節每人3千元,端午節、中秋節每人各2千元,
計需6,93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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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榮民及榮眷生活輔導宣慰及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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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7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1.各榮服處辦理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等郵
資及電話費10千元。
2.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之車輛租金20
千元、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之車輛及場
地租金9千元,合共29千元。
3.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及座談之保險
費19千元,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等之保
險費50千元,合共69千元。
4.辦理現職員工講習、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
導所需講座鐘點費39千元。
5.辦理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之消耗品19千
元;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之消耗品255
千元,合共274千元。
6.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訪慰榮民(眷)等
2,115千元;榮民與新住民生活適應輔導等849
千元,合共2,964千元。
7.督訪榮民與新住民系列活動及社工輔導及其他
差旅費40千元;退除役官兵代表懇(座)談會等
之差旅費192千元,合共23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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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單身亡故榮民善後喪葬及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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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6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1.辦理各遺產管理機構榮民善後服務、遺產管理
事務座談及訓練講習教材等補貼15千元。
2.善後遺產管理作業等郵資及電話費43千元。
3.單身亡故榮民遺產管理各項規費35千元。
4.各遺產管理機構榮民善後服務、遺產管理事務
座談及訓練等講座鐘點費計8千元。
5.各遺產管理機構善後喪葬招標作業、遺產管理
案卷資料建檔文具等耗材50千元。
6.辦理年度講習、業務督考、採購印製法規資料
、遺產案件法律訴訟、春秋祭祀早期亡故榮民
祭典、亡故榮民骨灰起掘火化與遺骸遷厝及墓
園管理等作業費1,633千元。
7.辦理年度督考、績效評鑑及遺產管理機構辦理
善後喪葬、遺產管理等差旅費230千元。
8.赴大陸地區查驗高額遺產繼承案件等差旅費32
千元。
9.辦理亡故榮民死亡除戶、遺屋不動產清查履勘
等善後遺產管理所需短程車資4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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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海內外退伍軍人聯繫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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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35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辦理國內外聯繫之郵資費230千元。
(2)辦理外賓接待及其他活動租車費用60千元
。
(3)辦理國際退伍軍人聯繫活動旅行平安險10
千元。
(4)參加世界退伍軍人協會組織會費70千元。
(5)印製海報、請柬用文具紙張及其他耗材等5
千元。
(6)辦理我國海內外退伍軍人團體聯誼、國際
交流、重要慶典、紀念日及其他活動經費4
,200千元;接待外賓及其他相關活動經費1
,790千元;刊物、名牌及其他等印製作業
費10千元,合共6,000千元。
(7)陪同外賓參訪及其他差旅費9千元。
(8)出席退伍軍人國際會議、訪視海外榮光聯
誼會及其他國外旅費4,743千元。
(9)辦理公務短程車資5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補助內政部登記立案,且以
本會為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全國性退伍軍人社
團,辦理促進社會公益及結合關懷慰問榮民(
眷)活動,包括參訪、國際交流、執行關懷榮
民(眷)社會服務計畫、退伍軍人相關活動及其
他等經費4,003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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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國軍單身退員宿舍服務與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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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52 |
服務照顧處 |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單身宿舍聯繫通訊費6千元。
(2)核發自治會長19人、清潔工24人工作補助
費,計需3,744千元;連絡人24人聯繫服務
工作補助費,平均每人月2千元,計需576
千元,合計共4,320千元。
(3)現執行排占提訟23件,委請律師出庭相關
費用,計需1,610千元。
(4)單身宿舍辦公用品、水電設施零件等1,332
千元。
(5)辦理單身宿舍管理等作業費1,908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係國軍單身宿舍入住退員149
人三節加菜金,每人節170元,計76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