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63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6369010300 榮民醫療照護
預算金額 2,636,152
計畫內容 1.配合推動國家政策,以多元管道進行健康傳播及行銷,  強化慢性疾病之預防與管理,提升榮民(眷)及民眾之健  康素養及活躍老化。 2.行政院108年8月28日以院臺榮字第1080184091號函核定  ,補助屏東榮民總醫院營運所需經費。 3.為照顧貧困需長期照護之榮民,補助各級榮院附設住宿  式長期照顧機構充實衛材設施及照顧服務人力,並補助  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所需之助聽器、義眼、眼鏡、義齒  及醫療輔具,以克服生理障礙或促進生活自理能力,提  升生活品質。 4.培育醫事專業人才,充實榮民醫療體系醫護人力。補助  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及護理學系公費生,配合衛生福  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 5.為深耕社區,提供在地化的整合性預防保健服務,賡續  辦理社區健康講座、巡迴醫療、義診、預防保健、疾病  篩檢與預防衰弱、延緩失能、失智介入等服務,落實照  顧社區榮民(眷)及民眾身心健康。 6.為有效結合醫療與長照服務,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  學與照護,落實以病人為中心的高齡整合及友善照護、  早期診斷並推廣失智症整合照護、精進高齡醫學實證照  護及國際合作、完善全方位長照服務、強化智慧科技輔  助服務、提升住宿式長照機構照護品質。 7.推動榮民體系安寧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精進安寧照  護團隊專業能力,推廣安寧緩和醫療及病人自主權利,  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尊重病人預立醫療決定。 8.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  
預期成果 1.各榮總分院賡續參與並通過健康醫院認證,提升民眾健  康識能,落實全人健康生活的目標。 2.提供屏東榮民總醫院營運補助,協助該院人員招募及相  關設備之購置,以利營運順遂,並提升醫療服務品質。 3.補助各級榮院附設住宿式長照機構相關照護作業、衛材  設施及照顧服務員等經費,降低醫療、安養與長照機構  內傳染病發生機率,使失能、失智與罹患慢性病需長期  照護之榮民獲得完善照顧,頤養天年。 4.提供身心障礙或孱弱榮民裝配輔具,使其恢復獨立生活  功能並提升生活品質,預計補助裝配2萬人次。 5.培育醫學系公費生266人(2學期共511人次)、護理學系  公費生16人(2學期共27人次)。 6.配合長照2.0政策,建立本會高齡醫學發展特色,營造  高齡友善就醫環境,達到預防及延緩失能、失智,以提  升高齡者健康照護品質。 7.增加安寧緩和照護服務之供給面、減少無效醫療,透過  安寧全程照護網絡,提升末期病人之生命品質,提供長  者在地安老、尊嚴善終。 8.補助41名醫師留任或至符合補助資格之服務機構之服務  津貼,鼓勵醫師留任偏遠地區,穩定醫師人力,提供醫  療服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對榮民及特定醫療體系之補助 1,670,769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內容如下: 1.補助各榮總分院執行公共衛生政策經費237,78  0千元,補助各級榮院附設住宿式長期照顧機  構收住公務預算補助住民照護作業經費489,13  5千元;90年度起自銓敘部移由本會編列預算  辦理所屬醫療機構退休公務人員退撫新制實施  前任職年資退休撫卹金758,479千元;補助屏  東榮民總醫院營運補貼180,000千元;依據國  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14、15條、漢生病病  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第3、4、12條,補助樂  生療養院照顧漢生病寄醫榮民醫療照護費用44  4千元,合共1,665,838千元。 2.補助各榮總分院收容被棄養一般民眾及榮民(  遺)眷精神病患所需伙食費4,386千元;依據國  軍退除役官兵就醫辦法第6條,補助回台未滿6  個月或未具健保資格之榮民就醫醫療補助205  千元;公費就養榮民入住榮家防疫檢驗(查)34  0千元,合共4,931千元。
4000 獎補助費 60,762
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75,601
4070 公費就養及醫療補助 107,01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60,762
02 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 352,885 就學就業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專家學者出席榮民輔具、助聽器等採購審    查會議出席費20千元。  (2)各級榮院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    」、「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及符合勞    基法相關規定,配置照顧符合公務預算補    助之住宿式長照機構住民及臺北榮總臺東    分院轉診至他院住院之馬蘭榮家就養榮民    ,所需照顧服務員400人,計245,720千元    ;辦理助聽器等長照醫療輔具滿意度調查    ,提升服務品質,計123千元,合共245,84    3千元。  (3)專家學者出席榮民輔具、助聽器等採購審    查會議差旅費1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購置需長期照顧之失能、精神  障礙、失智榮民所需紙尿布(褲)、防護設施、  被服及所需藥品、衛材等經費6,885千元;補  助身心障礙、生理機能障礙及孱弱榮民所需各  項醫療輔具、助聽器、義眼、眼鏡、義齒膺復  及辦理輔具檢測、維修材料、巡迴服務、配送  指導等100,127千元,合共107,012千元。
2000 業務費 2,591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0
2054 一般事務費 41
2072 國內旅費 10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2
2051 物品 507
2003 教育訓練費 300
2039 委辦費 2,140
4045 對私校之獎助 1,320
4050 對學生之獎助 57,704
03 各級榮民醫院營運督導管理 12,448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業務費,內容如下: 1.督導及考核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及  營運績效,聘請講師鐘點費1,230千元。 2.參加中華捐血運動協會組織會費2千元。 3.各級榮民醫院辦理提升醫療服務品質計畫,購  置所需消耗品507千元。 4.辦理醫師節及護師節表揚活動等作業費2,900  千元、各級榮民醫院提升醫療服務品質相關計  畫等作業費840千元、營運督導等作業費90千  元及請健保署代辦健保6類1目被保險人部分負  擔費用追扣作業事務費6,199千元,合共10,02  9千元。 5.督導各級榮民醫院營運、長照業務、醫療保健  服務品質訪查及考核評鑑所需國內差旅費680  千元。
04 社區醫療服務 183,489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補助各級榮院發展社區 性的健康照護政策,提供榮民(眷)及民眾持續性 健康管理,完善健康照護服務、整合性預防保健 及疾病篩檢,強化偏鄉地區醫療照護服務,連結 社區資源,優化社區預防延緩失能、失智據點服 務、發展居家(在宅)醫療服務網絡、落實三級醫 療照護服務及高就診榮民(眷)關懷訪視等,協助 退除役官兵及眷屬與社區居民達到在宅安養及老 化,計需183,489千元。
05 醫事人力培訓與專業教育訓練 64,255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內容如下: 1.業務費部分,包括:  (1)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教材    、交通費及雜費等300千元。  (2)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講    座鐘點費100千元。  (3)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購置所    需教學用設備2,140千元。  (4)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作    業費41千元。  (5)辦理各級榮民醫院醫事人員在職訓練等外    聘講座交通費10千元。 2.獎補助費部分,包括:  (1)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    醫師制度計畫」,補助醫學系公費生之承    辦學校教學用設備,其中公立學校2,640千    元,私立學校1,320千元,合共3,960千元    。  (2)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醫學系公費生113學年    度下學期106人、114學年度上學期108人,    每人學期培育經費72千元,計需15,408千    元;委託國防醫學院代訓護理學系公費生1    13學年度下學期11人、114學年度上學期16    人,每人學期培育經費65千元,計需1,755    千元;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    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補助公私立醫學    校院醫學系公費生113學年度下學期139人    、114學年度上學期158人,每人每學期培    育經費136.5千元,計需40,541千元,合共    57,704千元。
06 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 215,943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參酌行政院「高齡社會 白皮書」及「因應超高齡社會對策方案(112-115 年)」、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及失智 症防治照護政策綱領暨行動方案2.0政策編列。 補助各級榮院發展高齡醫學照護,落實以病人為 中心的高齡整合及友善照護、早期診斷並推廣失 智症整合照護、精進高齡醫學實證照護及國際合 作、完善全方位長照服務、強化智慧科技輔助服 務、提升住宿式長照機構照護品質等服務,所需 經費215,943千元。
07 安寧緩和醫療照護與推廣 75,601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配合政府推展安寧緩和 醫療,重視疾病末期病人的症狀控制,關心臨終 病人心理、家庭等問題,降低無效醫療行為,提 升末期病人的生命品質。補助各級榮院推動安寧 緩和醫療全程照護網絡、培訓安寧緩和醫療專業 人員及在職教育訓練、提供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全人照護靈性關懷、悲傷輔導及悲傷遺族早期篩 檢、雲端遠距居家照護等服務,所需經費75,601 千元。
08 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 60,762 就醫保健處 本計畫均屬獎補助費,係配合衛生福利部辦理「 偏鄉醫師留任獎勵計畫」,補助符合資格之醫師 41人,平均每人年1,482千元,計需60,762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