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 3607102000 縣市地方審計 |
| 預算金額 | 9,963 |
| 計畫內容 | 掌理各縣市審計事項,包括依審計法所規定任務,執行普 通公務審計、特種公務審計、公營及公有事業審計、鄉鎮 市地方審計暨財物審計工作,並辦理各項專案調查、各縣 市政府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及提供民意機構、監察院 各項審計服務。 計畫內容: 掌理各縣市審計事項,包括依審計法所規定任務,執行普 通公務審計、特種公務審計、公營及公有事業審計、鄉鎮 市地方審計暨財物審計工作,並辦理各項專案調查、各縣 市政府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及提供民意機構、監察院 各項審計服務。 |
| 預期成果 | 1.完成審計法規定之任務。 2.完成普通公務、特種公務及公有(營)事業審計工作。 3.完成專案調查及財物稽察工作。 4.完成各縣市政府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 5.提供民意機構、監察院各項審計服務。 預期成果: 1.完成審計法規定之任務。 2.完成普通公務、特種公務及公有(營)事業審計工作。 3.完成專案調查及財物稽察工作。 4.完成各縣市政府11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 5.提供民意機構、監察院各項審計服務。 |
|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 金額 | 承辦單位 | 說明 | |||
|---|---|---|---|---|---|---|
| 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子分支計畫 | ||||
| 01 縣市地方審計工作 | 9,963 | 各審計室 | 辦理各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審計業務,計編 列9,963千元,內容如下: 1.現職人員進修、研習等相關費用188千元。 2.辦公廳舍水費、電費等1,972千元。 3.公務所需電話、數據交換、網路通訊及郵資等 費用571千元。 4.學者專家諮詢會議出席費等71千元。 5.文具紙張、訂購參考用公報與圖書雜誌等經費 1,046千元。 6.審核報告、會報與聯繫業務等費用1,465千元 。 7.財務收支抽查、專案調查等出差旅費4,650千 元。 | |||
| 2000 業務費 | 9,963 | |||||
| 2003 教育訓練費 | 188 | |||||
| 2006 水電費 | 1,972 | |||||
| 2009 通訊費 | 571 | |||||
|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71 | |||||
| 2051 物品 | 1,046 | |||||
| 2054 一般事務費 | 1,465 | |||||
| 2072 國內旅費 | 4,65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