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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地方制度與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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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8,539 |
民政司 |
1.檢討研修地方制度法,舉辦相關研修會議與座
談會,蒐集編印國內外地方制度相關法規及專
門著作,所需業務費390千元。
2.檢討研修地方行政機關與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
則,舉辦相關研修會議與座談會,辦理縣(市)
政府及議會組織自治條例核定備查作業,所需
業務費180千元。
3.辦理民政局處長座談會所需業務費250千元。
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使用影印機等設備租賃費用
137千元。
5.捐助學校及學術研究機構辦理地方自治、地方
制度等相關業務研討會經費200千元。
6.辦理行政區劃、地方民代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
補助條例相關法制研修及業務推動工作,舉辦
研修會議、座談會,蒐集、翻譯國內外相關法
規及著作,所需業務費200千元。
7.辦理內政獎章、資深績優村(里)長及民政人
員表揚大會,所需業務費1,750千元。
8.辦理地方民意代表出國考察報告考核工作,所
需經費70千元。
9.災害防救訪評業務、災害防救系統操作教育訓
練及民防事務相關工作,所需經費225千元。
10.辦理地方議事人員及議員助理研習會,所需
經費140千元。
11.地方公職人員資訊系統功能擴充及維護,所
需經費250千元。
12.補助地方政府春節期間加發村里長1.5個月事
務補助費594,630千元。
13.考察日本地方議員支給相關制度及地方市町
村合併經驗11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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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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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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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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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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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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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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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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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7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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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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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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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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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285,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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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368,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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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 對特種基金之補助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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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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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5 對私校之獎助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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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9 委辦費 |
37,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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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兼職費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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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 運費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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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0 損失及賠償 |
3,454,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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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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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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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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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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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地方建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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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62 |
民政司 |
1.督導地方行政業務、辦理調解實務相關研究、
推動公共造產業務等,所需業務費1,806千元
。
2.辦理調解表揚,所需業務費300千元。
3.辦理補助各鄉鎮市公所公共造產事業參加工作
競賽績優核發獎勵金等經費4,100千元。
4.補助連江縣政府聯合辦公大樓興建計畫係奉行
政院112年9月22日院臺綜字第1121035191號函
核定,所需總經費1,271,868千元,分4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2,373千元(資本支出
)。
5.補助嘉義市政府市民中心興建計畫係奉行政院
113年2月6日院臺綜字第1131002879號函核定
,所需總經費2,128,061千元,分6年辦理,本
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17,283千元(資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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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公民參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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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 |
民政司 |
1.檢討研修選舉罷免、政治獻金相關法制;辦理
各項修法公聽會與座談會;選舉罷免法及政治
獻金法訴訟案等,所需業務費397千元。
2.選舉罷免、政治獻金國內外規範、著作之蒐集
、翻譯及編印等,所需業務費180千元。
3.製作政治獻金法制宣導短片媒體政策及業務宣
導費400千元。
4.考察紐西蘭選舉制度與弱勢參政權保障相關規
範及實施情形,所需業務費131千元。
5.補助學校機關團體、研究機構舉辦選舉罷免、
政治獻金等業務相關議題之學術研討會或相關
活動,所需獎補助費2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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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政黨輔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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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800 |
民政司 |
1.辦理政黨成立、解散等事項之備案及業務輔導
,審議政黨處分事件及其他有關事項,蒐集研
析各國政黨審議及運作情形,辦理政黨清查及
因應處分案所衍生之訴訟案件等,所需經費65
7千元。
2.檢討研修遊說法制,蒐集研析各國遊說制度及
運作情形,辦理遊說規範及登記系統講習及業
務輔導,所需經費100千元。
3.政黨資訊系統及遊說線上登記系統功能維護,
所需經費550千元。
4.政黨審議會委員13人兼職費,所需費用130千
元。
5.依政黨法第22條規定編列政黨補助金,並以第
11屆立法委員選舉得票率達百分之3以上之政
黨計算,每票補助50元,所需經費為639,363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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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轉型正義權利回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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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3,473 |
民政司 |
1.辦理言論自由日紀念活動等事宜,所需業務費
1,50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千元
)。
2.委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經營管理
二二八國家紀念館等相關費用34,380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900千元)及二二八國家
紀念館工程維護等費用2,500千元(資本支出
)。
3.委託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辦理戒嚴
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受裁判者回復名
譽等相關經費250千元。
4.補助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
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辦理賠償及權利回復相關事
項60,000千元,其中經常支出59,000千元(含
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250千元)及資本支出1,
000千元。
5.補助財團法人威權統治時期國家不法行為被害
者權利回復基金會辦理賠償金發放3,454,843
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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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宗教事務推動與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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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83 |
宗教及禮制司 |
1.宗教事務相關法規與解釋之蒐集與彙整編印,
宗教團體辦理宗教活動或宗教交流業務之輔導
,各宗教教義、儀軌、經典相關資料之蒐集與
研究分析等,所需業務費346千元。
2.舉辦宗教團體負責人、行政人員研習座談會、
宗教事務發展研討會或宗教團體訪視,以健全
宗教組織行政功能,並透過輔導與宣導等措施
,推動宗教性別平權業務,鼓勵宗教團體興辦
慈善救濟與社會教化等公益事業,並致力於財
務透明健全,所需業務費1,524千元。
3.鼓勵宗教團體興辦社會公益事務,每年捐資金
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或提供人力、物力有
具體事蹟之寺廟、教會(堂),由直轄市及縣
(市)政府報請本部舉辦表揚大會公開表揚,
連續十年或累計十二次獲本部表揚之寺廟、教
會(堂),由本部報請行政院表揚,所需業務
費1,600千元。
4.辦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各鄉(鎮、市
、區)公所承辦祭祀公業及神明會業務人員講
習會及檢討會、印製解釋函令彙編提供相關人
員參用,以加強熟稔法令及專業知能,強化清
理績效,所需業務費385千元。
5.辦理宗教文化資源深耕與應用事務,增修及編
譯相關宗教文化宣導資料,以累積文化觀光資
本,拓展國人多元文化視野,所需業務費150
千元。
6.全國性宗教財團法人教會(堂)、基金會與宗
教性公益信託之許可、設立、輔導及財務查核
作業,外籍宗教人士來華研修、傳佈宗教教義
及申請居留,宗教團體申請非都市土地變更為
宗教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與都市土地檢討變更為
宗教用地業務輔導,所需業務費1,780千元。
7.辦理優化全國宗教資訊網使用者介面及功能增
修事宜以及相關軟硬體設備之強化,所需資訊
操作維護費460千元、彙整宗教團體相關資訊
服務經費150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330千元(
資本支出);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使用影印機等
設備租賃費150千元。
8.辦理宗教事務推動與發展等相關業務宣導經費
108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38千元)。
9.補助依法登記有案之宗教團體,促進宗教文化
符合當代社會期待與公益價值,積極投入社會
關懷事業,所需獎補助費15,000千元。
10.提升既有宗教建築物及用地合法化輔導績效
計畫11,0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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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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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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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殯葬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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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5,539 |
宗教及禮制司 |
1.為因應殯葬管理法制修正,聘請專家學者召開
研討會議,廣徵地方政府意見,以利殯葬政策
之落實,所需業務費73千元。
2.推行殯葬專業證照制度暨核發禮儀師證書之文
件審查、證書印製、郵寄等作業,所需業務費
80千元。
3.殯葬相關業務推動所需業務費500千元。
4.督導地方政府辦理殯葬服務業、生前殯葬服務
契約之管理及查處,所需業務費60千元。
5.辦理全國性殯葬業務專業技能之研討會議,以
增進工作技能,所需業務費50千元。
6.辦理全國殯葬資訊管理系統維護,所需業務費
340千元。
7.舉辦殯葬管理研習班,所需業務費50千元。
8.辦理地方政府殯葬管理業務績效評量,所需業
務費600千元。
9.捐助辦理殯葬相關研究或舉辦提升殯葬文化相
關之研討、座談、展覽或其他宣導活動,所需
獎補助費30千元。
10.殯葬設施量能提升計畫係奉行政院111年1月1
4日院臺綜字第1110000005號函核定,補助地
方政府增加火化場及殯儀館主要設施設備服
務量能、增設環保葬園區及協助原住民族地
區公墓改善,所需總經費計1,514,000千元,
分4年辦理,除111年至113年度已編列860,24
4千元外,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653,756千
元(資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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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禮制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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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0 |
宗教及禮制司 |
1.檢討研修國家榮典法令,蒐集研析國外相關立
法例,邀請專家學者、相關機關會商,及推廣
禮制性別平權相關業務,所需業務費100千元
。
2.弘揚孝道倫理,辦理全國孝行獎選拔與表揚及
宣導等各項禮制相關活動,所需業務費1,300
千元。
3.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使用影印機等設備租賃費10
0千元。
4.補助法人團體、學校、研究機構等,辦理加強
禮制研究及倡導國民禮儀活動,所需獎補助費
100千元,獎勵孝行獎得主獎勵金2,0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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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補助辦理國家重大慶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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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00 |
宗教及禮制司 |
補助中華民國各界慶祝國慶籌備委員會辦理國慶
活動相關業務,所需獎補助費37,500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