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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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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 |
土地重劃工程處 |
辦理本處文書、事務及財物管理,歲計及會計管
理、人事管理及查核,政風工作及法令宣導等一
般行政工作,經常性業務經費6,200千元,包括
:
1.業務費5,985千元,編列說明如次:
(1)職員學分補助費、英檢費、進修學費及受
訓旅費等60千元。
(2)開發隊辦公廳舍租用土地年租金28千元。
(3)資安監控、資訊系統、資訊資產管理系統
及軟體所需之維護、授權費用等計2,100千
元。
(4)租用車輛等年租金200千元。
(5)公務車燃料使用費及規費等49千元。
(6)車輛保險費等12千元。
(7)聘請講師之鐘點費及審查費等113千元。
(8)參加國內組織年會會費53千元。
(9)車輛油料40千元、汰換老舊話機及辦公用
非消耗品43千元,合計83千元。
(10)辦理廉政法令宣導活動48千元與員工協助
方案28千元,及辦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
環境維護、清潔、辦公大樓管理、保全及
雜支等經費2,856千元,合計2,932千元。
(11)辦公器具修護等經費77千元。
(12)國內出差旅費142千元。
(13)首長特別費136千元。
2.獎補助費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21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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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規劃設計監工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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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7 |
土地重劃工程處 |
本計畫係辦理土地重劃、區段徵收之規劃設計監
工督導考核業務等所需經費9,937千元,包括:
1.業務費8,892千元,編列說明如次:
(1)參加品管、職業安全衛生及其他訓練研習
所需費用等計72千元。
(2)水、電力所需費用720千元。
(3)電話、1996內政服務熱線及異地備份網路
等通訊費205千元。
(4)資訊設備、資安軟體所需保養、維護及授
權費用等計5,891千元。
(5)聘請委員出席會議出席費、講師授課鐘點
費及顧問費等計86千元。
(6)辦理「農水路工程節能減碳設計委託研究
案」經費計1,150千元。
(7)辦理規劃設計所需之油料及消耗品等計198
千元。
(8)業務所需印刷、保全、清潔等費用92千元
。
(9)汰換老舊電話線路280千元。
(10)工程督導、稽核、查核業務、業務推動及
辦理工程訓練所需旅費等計198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45千元,編列說明如次:
(1)汰換已達使用年限之儲存設備1臺、筆記型
電腦1臺、不斷電系統2臺、掃描器1臺、繪
圖機1臺及電子郵件服務系統1套計919千元
。
(2)新設電話系統用機櫃1臺、汰換已達使用年
限之冷氣2臺及冰箱2臺計126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