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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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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86,993 |
下水道建設組、下水道永續營運組 |
依據行政院109年7月7日院臺建字第1090016530
號函核定「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110-11
5年)」,總經費95,250,000千元,分6年辦理,
110至112年度已編列39,200,643千元,本年度續
編第4年經費14,226,470千元(公建計畫),其
中國土管理署署本部分配編列13,086,993千元(
含原住民相關經費321,541千元)。
1.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政府自辦系統經費9,
057,583千元,係業務費129,984千元、設備及
投資8,619千元及獎補助費8,918,980千元(經
常門373,491千元、資本門8,545,489千元),
包括:
(1)辦理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污水下水道
系統規劃(含重新檢討)經費6,000千元,
係業務費。
(2)委託辦理全國公共污水處理廠營運評鑑及
碳排放調查計畫經費7,600千元,係業務費
。
(3)委託辦理污水處理廠設備延壽及節能行動
方案總顧問計畫經費1,470千元,係業務費
。
(4)委託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預算編列標準化
及技服契約更新計畫經費2,925千元,係業
務費。
(5)委託辦理下水污泥作為控制性低強度回填
材料之驗證計畫經費6,168千元,係業務費
。
(6)委託辦理污水下水道第六期建設計畫總顧
問計畫經費3,927千元,係業務費。
(7)委託辦理下水道行銷宣導計畫經費5,250千
元,係業務費。(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
費2,250千元)
(8)委託辦理直轄市、縣(市)下水道系統發
展計畫經費2,592千元,係業務費。
(9)委託辦理下水道相關手冊編修計畫經費3,3
93千元,係業務費。
(10)委託辦理碳中和公共污水處理廠推動計畫
經費5,937千元,係業務費。
(11)委託辦理下水道建設決策輔助機制與都市
計畫工業區排水減污評估計畫經費4,095
千元,係業務費。
(12)委託辦理永續水資源回收中心暨設備驗證
整合計畫經費2,102千元,係業務費。
(13)委託辦理污水下水道傳染病原體與特殊污
染物監測作業建置計畫經費3,756千元,
係業務費。
(14)委託辦理污水下水道智慧管理雲系統導入
及功能提升計畫經費9,893千元,係業務
費。
(15)委託辦理下水道建設計畫資訊整合應用網
維運及擴改計畫經費540千元,係業務費
。
(16)辦理數據整合傳輸架構及雲平台系統所需
系統開發費571千元,係設備及投資。
(17)辦理下水道建設計畫資訊整合應用網維運
及擴改計畫所需系統開發費2,025千元,
係設備及投資。
(18)辦理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系統
加值及擴改委託資訊服務案所需系統開發
費3,000千元,係設備及投資。
(19)配合相關工程學術單位團體舉辦之會議或
活動推廣下水道政策所需經費500千元,
係業務費。
(20)考察日本東京下水道之再生能源及永續循
環推動政策所需國外旅費134千元,係業
務費。
(21)辦理污水下水道各項業務所需之物品、按
日按件計資酬金、旅費、運費、工程訴訟
相關經費及其他相關所需費用(含工程學
術單位團體會費)等63,562千元,係業務
費。
(22)軟體使用費:防毒軟體28千元、資訊安全
軟體續約授權(GCB、EDR、SPAM)10套,
每套5.31千元,計53千元、資訊安全端點
安全軟體授權(HCL BigFix Inventory、
Perpetual Lic & 12 Month S&S、Client
Device)10套,每套2.1千元,計21千元
、資訊安全端點安全軟體授權(HCL BigF
ix Starterkit for Lifecycle、Perpetu
al Lic & 12 Month S&S、Client Device
)10套,每套3.8千元,計38千元,合計1
40千元,係業務費。
(23)辦理公文、差勤及財產管理等資訊設備經
費2,993千元,係設備及投資:
<1>硬體設備費:汰換辦公用個人電腦9台,
每台25千元,計225千元、購置廣域網路
負載平衡器1部2,300千元,合計2,525千
元。
<2>軟體購置費:備份軟體6套,每套78千元
,計468千元。
(24)雜項設備費,空調設備1台30千元,係設
備及投資。
(25)補助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
系統規劃(含重新檢討)及環境影響評估
經費3,000千元,係獎補助費(資本門)
。
(26)補助污水下水道約用人員工作、災害傷病
補償及撫卹經費319,516千元,係獎補助
費(經常門)。
(27)補助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辦理直轄市、縣
(市)發展計畫擬訂工作經費31,500千元
,係獎補助費(經常門)。
(28)補助連江縣政府污水下水道系統營運補貼
經費22,475千元,係獎補助費 (經常門
)。
(29)補助直轄市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
經費3,813,877千元,係獎補助費(資本
門)。
(30)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
經費3,500,412千元,係獎補助費(資本
門)。
(31)補助高雄市政府辦理擴建路污水主幹管(
第二過港段)暨中華路污水主幹管建設專
案計畫經費1,228,200千元,係獎補助費
(資本門)。
2.污水下水道建設計畫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案
件經費4,029,410千元,係獎補助費(資本門
),包括:
(1)已簽約之高雄市楠梓地區污水下水道促參
系統之用戶接管、截流設施及既有管線修
繕、管線遷移、管線用地償金等政府配合
應辦事項,所需經費3,557,000千元,截至
112年度止已編列2,546,429千元,本年度
續編100,000千元。
(2)已簽約之新北市淡水地區污水下水道促參
系統之管線用地償金、管線遷移及其他等
政府配合應辦事項,所需經費167,200千元
,截至112年度已編列107,046千元,本年
度續編3,000千元。
(3)已簽約之宜蘭縣羅東地區污水下水道促參
系統之政府配合應辦事項,所需經費1,618
,978千元,截至112年度止已編列1,387,56
5千元,本年度續編管線用地償金、管線遷
移、申請道路挖掘費、自辦管網及其他應
辦事項等經費20,000千元。
(4)已簽約之苗栗縣竹南頭份污水下水道促參
系統之政府配合應辦事項,所需經費735,1
85千元,截至112年度止已編列706,277千
元,本年度續編管線用地償金、管線遷移
、申請道路挖掘費及其他應辦事項等經費1
9,600千元。
(5)已簽約之桃園市桃園污水下水道促參系統
之政府配合應辦事項,所需經費2,143,061
千元,截至112年度止已編列1,119,942千
元,本年度續編管線用地償金、管線遷移
、申請道路挖掘費及其他應辦事項等經費8
8,000千元。
(6)已簽約之臺南市鹽水污水下水道促參系統
之政府配合應辦事項,所需經費613,069千
元,截至112年度止已編列373,350千元,
本年度續編管線用地償金、管線遷移、申
請道路挖掘費及其他應辦事項等經費38,64
0千元。
(7)已簽約之桃園市中壢污水下水道促參系統
之政府配合應辦事項,所需經費1,313,899
千元,截至112年度止已編列94,115千元,
本年度續編管線用地償金、管線遷移、申
請道路挖掘費及其他應辦事項等經費30,80
0千元。
(8)已簽約之桃園市埔頂污水下水道促參系統
之政府配合應辦事項,所需經費326,293千
元,截至112年度止已編列85,522千元,本
年度續編管線用地償金、管線遷移、申請
道路挖掘費及其他應辦事項等經費24,640
千元。
(9)補助已簽約之污水下水道促參系統之污水
處理費,本年度編列3,704,730千元,包含
高雄市楠梓系統523,830千元、新北市淡水
系統512,000千元、宜蘭縣羅東系統463,00
0千元、苗栗縣竹南頭份系統545,000千元
、桃園市桃園地區系統1,050,000千元、臺
南市鹽水系統338,100千元、桃園市埔頂系
統96,800千元及桃園市中壢系統176,000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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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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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6,500 |
下水道永續營運組 |
依據行政院109年9月28日院臺建字第1090024322
號函核定「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11
0-115年)」,總經費14,000,000千元,分6年辦
理,110至112年度已編列7,612,277千元,本年
度續編第4年經費3,997,241千元(公建計畫),
其中國土管理署署本部分配編列3,926,500千元
。
1.辦理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政府自辦
系統經費3,056,683千元,係業務費9,680千元
及獎補助費3,047,003千元(資本門),包括
:
(1)辦理相關教育訓練及推廣經費1,000千元,
係業務費。
(2)委託辦理「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
畫總顧問」專業服務案2,000千元,係業務
費。
(3)辦理再生水各項業務所需之水電費、通訊
費、按日按件計資酬金及物品等經費6,680
千元,係業務費。
(4)補助直轄市政府辦理再生水推動工程經費3
,047,003千元,係獎補助費(資本門)。
2.公共污水處理廠再生水推動計畫促進民間參與
公共建設案件經費869,817千元,係獎補助費
(資本門),包括:
(1)已簽約之臺中市水湳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
水回收再利用促參案,所需經費542,983千
元,本年度編列再生水廠及區外管線建設
費236,515千元。
(2)已簽約之高雄市臨海污水處理廠放流水回
收再利用促參案,所需經費3,991,000千元
,截至112年度止已編列2,582,155千元,
本年度續編再生水廠及區外管線建設費563
,702千元。
(3)桃園北區水資源回收中心放流水回收再利
用促參案所需經費4,160,705千元,112年
度已編列建設費8,800千元,本年度續編再
生水廠及區外管線建設費69,60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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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都市總合治水建設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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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849 |
下水道建設組 |
依據行政院110年5月24日院臺建字第1100009193
號函核定「都市總合治水建設計畫(111-115年
)」,總經費2,000,000千元,分5年辦理,111
至112年度已編列316,807千元,本年度續編第3
年經費350,000千元(公建計畫),其中國土管
理署署本部分配編列312,849千元。
1.辦理都市總合治水建設計畫經費312,849千元
,係業務費9,400千元及設備及投資303,449千
元,包括:
(1)委託辦理都市總合治水管理平台建置與推
動服務團計畫經費7,400千元,係業務費。
(2)辦理都市總合治水計畫相關法規調適及非
工程措施所需之水電費、通訊費、按日按
件計資酬金、訓練費及物品等經費2,000千
元,係業務費。
(3)辦理智慧警戒系統及都市水情監測303,449
千元,係設備及投資,包括:
<1>硬體設備費:建置約460座水位站共300,
000千元(含購置水位感測器、訊號傳輸
器、氣壓校對儀及相關設備安裝等)。
<2>軟體購置費:建置監測傳輸軟體1套1,00
0千元。
<3>系統開發費:建置開發6個介接資料庫系
統1,000千元、建置都市總合治水管理平
台系統449千元,合計1,449千元。
<4>雜項設備費:購置水位計相關設備安裝
等費用1,000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