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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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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2,670 |
國道公路警察局人事室、秘書室等 |
本計畫職員46人、警員1,404人、技工23人、駕
駛2人、工友23人、約僱38人,共計1,536人,所
需人員維持經費2,062,670千元,包括:
1.職員待遇35,000千元。
2.警員待遇1,187,729千元。
3.公務人員考試錄取訓練人員15,000千元。
4.約僱人員待遇19,000千元。
5.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22,000千元。
6.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考績獎金160,
000千元,各項獎章獎勵金等150千元。
7.職員、警員、約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年
終工作獎金130,000千元,月退休人員年終慰
問金278千元,共計130,278千元。
8.職員、警員、約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休
假補助費23,504千元。
9.職員、約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等超時加
班費17,321千元。
10.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171,936千元。
11.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未休假加班
費39,000千元。
12.未經銓敘退休人員月退休金、月撫慰金及年
撫卹金4,352千元,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
職)金2,200千元,共計6,552千元。
13.退撫基金115,000千元。
14.約僱人員提撥金1,400千元。
15.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準備金600千元。
16.應由政府負擔之員工參加公保等保費補助,
包括健保補助費82,000千元,公保補助費32,
000千元,勞保補助費4,200千元,共計118,2
00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