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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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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177 |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人事室、秘書室 |
本計畫職員21人、警員241人、技工4人、駕駛1
人、工友2人,共計269人,所需人員維持經費37
2,177千元,包括:
1.職員待遇16,000千元。
2.警員待遇214,759千元。
3.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2,950千元。
4.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考績獎金27,0
00千元。
5.獎章獎勵金48千元。
6.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年終工作獎金
23,500千元,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121千元
,共計23,621千元。
7.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休假補助費4,
600千元。
8.職員、技工、駕駛及工友等超時加班費1,192
千元。
9.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31,104千元。
10.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未休假加班
費8,000千元。
11.未經銓敘退休人員月退休金504千元。
12.退撫基金22,000千元。
13.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準備金79千元。
14.由政府負擔之員工參加公保等保費補助,包
括健保補助費14,090千元,公保補助費5,800
千元,勞保補助費430千元,共計20,320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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