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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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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977 |
警察通訊所人事室、秘書室 |
本計畫職員502人、警員20人、技工10人、駕駛1
人、工友7人,共計540人,所需人員維持經費58
7,977千元,包括:
1.職員待遇340,913千元。
2.警員待遇19,464千元。
3.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7,399千元。
4.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考績獎金37,7
39千元。
5.獎章獎勵金124千元。
6.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年終工作獎金
42,480千元,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4,283千
元,共計46,763千元。
7.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休假補助費8,
362千元。
8.職員、技工、駕駛及工友等超時加班費3,859
千元。
9.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未休假加班費
13,651千元。
10.未經銓敘退休人員月退休金、月撫慰金及年
撫卹金38,425千元,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
(職)金及補償金542千元,共計38,967千元
。
11.退撫基金36,176千元。
12.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準備金692千元。
13.由政府負擔之員工參加公保等保費補助,包
括健保補助費22,802千元,公保補助費10,21
3千元,勞保補助費853千元,共計33,868千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