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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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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7,128 |
警政署及所屬各機關 |
本計畫職員1,504人、警員11,808人(含駐外刑
事警察聯絡官16人)、技工106人、駕駛72人、
工友172人、聘用56人、約僱215人,共計13,933
人,所需人員維持經費19,177,128千元,包括:
1.編制內職員及警員薪俸、加給等待遇11,413,2
64千元。
2.專案核准之聘僱人員酬金279,383千元。
3.編制內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139,502千元。
4.編制內人員考績獎金1,418,367千元。
5.獎章獎勵金1,150千元。
6.職員、警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
年終工作獎金,月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等1,27
9,204千元。
7.職員、警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
休假補助費214,314千元。
8.執行空中勤務隨機人員鐘點補助費705千元。
9.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訓練及重大演訓特別津貼63
,259千元。
10.駐外刑事警察聯絡官房租及子女教育等補助
經費21,281千元。
11.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42,630千元。
12.職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等超
時加班費103,609千元。
13.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1,414,748千元。
14.職員、警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
友等未休假加班費401,837千元。
15.未經銓敘同委任待遇及警佐待遇人員月退休
金及年撫卹金115,311千元,技工、駕駛及工
友退休(職)金及補償金9,036千元,共計12
4,347千元。
16.由政府負擔編制內人員提撥退撫基金1,126,1
73千元、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職)準備
金7,286千元、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9,825千
元,共計1,143,284千元。
17.一般警察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健保補助費2
3,730千元。
18.一般警察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公保補助費3
3,376千元。
19.應由政府負擔之員工參加公保等保費補助,
包括健保補助費725,725千元,公保補助費30
5,573千元,勞保補助費27,840千元,共計1,
059,138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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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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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751 |
警政署各組室 |
本計畫係推行本署各業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業務
,所需業務費64,325千元,獎補助費426千元,
合共64,751千元,包括:
1.檔案管理專業研習費用12千元。
2.辦公用水、電、瓦斯等費用31,085千元。
3.辦公用電話通訊等費用2,040千元。
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公文等郵資費720千元。
5.編印警政工作年報所需撰擬、審查、校對及編
輯等作業經費197千元。
6.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事務器具購置費924千元。
7.辦公用影印機及傳真機等各項用品耗材購置費
3,846千元。
8.本署辦公室清潔外包費5,658千元。
9.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及各項雜支
等經費6,090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2,007
千元及健康檢查費1,162千元,共計9,259千元
。
10.為營造本署同仁健康工作環境,租賃自動體
外心臟除顫器27千元。
11.辦理專案會報、會議及各項專業訓練、講習
等經費1,094千元。
12.檔案資料搬運及銷毀逾保存年限檔案、檔案
庫定期薰蒸消毒費163千元。
13.統計應用軟體開發、修改及資料登錄等經費4
20千元。
14.編印警政統計月、年報及相關報告等經費178
千元。
15.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6,106千元。
16.辦理統計訓練及講習等經費14千元。
17.辦理警職人員健康監測統計分析資料使用費7
6千元。
18.辦公器具養護費143千元。
19.中央空調系統及各項設施等保養、維修費1,6
05千元。
20.督考、巡視各警察機關勤(業)務等經常公
務差旅費530千元。
21.首長特別費228千元。
2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426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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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醫療補助部分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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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750 |
警政署人事室 |
本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
照護實施方案」及「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
防護勤務致傷病人員醫療補助要點」辦理警察同
仁醫療照顧作業,所需人事費14,225千元,業務
費165千元,獎補助費72,360千元,合共86,750
千元,包括:
1.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所需經費82,028千元:
(1)全國現職警察人員35,307千元(中央現職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9,523千元、地方現
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5,784千
元)。
(2)全國退休警察人員46,284千元(中央退休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11,808千元
、地方退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3
4,476千元)。
(3)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所需其他補助
及捐助272千元。
(4)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醫療
服務所需費用165千元。
2.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勤務致傷病人
員醫療補助所需經費4,722千元:中央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4,702千元、地方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0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