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警政署 - 3808210100 一般行政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8210100 一般行政
預算金額 1,324,904
計畫內容 1.辦理現職人員法定待遇及退休撫卹等相關事宜。 2.推行本署一般行政管理工作及辦理警察同仁醫療照顧作  業。  
預期成果 支援本署各業務單位之各項工作計畫,完成良好行政管理 工作,有助於本署業務之順利進行,俾能達成施政目標。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人員維持 1,173,403 警政署人事室、秘書室、督察室 本計畫職員192人、警員409人、技工11人、駕駛 21人、工友15人、聘用30人、約僱30人,共計70 8人,所需人員維持經費1,173,403千元,包括: 1.職員待遇172,415千元。 2.警員待遇463,077千元。 3.約聘僱人員待遇42,376千元。 4.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16,292千元。 5.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考績獎金78,0  06千元。 6.獎章獎勵金88千元。 7.職員、警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  年終工作獎金77,803千元,月退休人員年終慰  問金685千元,共計78,488千元。 8.職員、警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友  休假補助費11,216千元。 9.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42,630千元。  10.執行空中勤務隨機人員鐘點補助費705千元。 11.關鍵基礎設施防護訓練及重大演訓特別津貼6   3,259千元。 12.職員、警員、約聘僱人員、技工、駕駛及工   友加班費26,492千元。 13.駐區督察等督導勤務超勤加班費2,592千元。 14.職員、警員、技工、駕駛及工友未休假加班   費31,662千元。 15.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職)金及補償金2,2   79千元。 16.配合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編制內人員   提撥退撫基金71,835千元。 17.約聘僱人員離職儲金2,655千元。 18.技工、駕駛及工友退休準備金974千元。 19.由政府負擔之員工參加公保等保費補助,包   括健保補助費42,487千元,公保補助費18,81   9千元,勞保補助費5,056千元,共計66,362   千元。
1000 人事費 14,225
1015 法定編制人員待遇 635,492
1020 約聘僱人員待遇 42,376
1025 技工及工友待遇 16,292
1030 獎金 156,582
1035 其他給與 14,225
1040 加班費 60,746
1045 退休退職給付 2,279
1050 退休離職儲金 75,464
1055 保險 66,362
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72,360
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64,751 警政署各組室 本計畫係推行本署各業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業務 ,所需業務費64,325千元,獎補助費426千元, 合共64,751千元,包括: 1.檔案管理專業研習費用12千元。 2.辦公用水、電、瓦斯等費用31,085千元。 3.辦公用電話通訊等費用2,040千元。 4.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公文等郵資費720千元。 5.編印警政工作年報所需撰擬、審查、校對及編  輯等作業經費197千元。 6.處理經常公務所需事務器具購置費924千元。 7.辦公用影印機及傳真機等各項用品耗材購置費  3,846千元。 8.本署辦公室清潔外包費5,658千元。 9.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及各項雜支  等經費6,090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2,007  千元及健康檢查費1,162千元,共計9,259千元  。 10.為營造本署同仁健康工作環境,租賃自動體   外心臟除顫器27千元。 11.辦理專案會報、會議及各項專業訓練、講習   等經費1,094千元。 12.檔案資料搬運及銷毀逾保存年限檔案、檔案   庫定期薰蒸消毒費163千元。 13.統計應用軟體開發、修改及資料登錄等經費4   20千元。 14.編印警政統計月、年報及相關報告等經費178   千元。 15.辦理治安滿意度調查相關經費6,106千元。 16.辦理統計訓練及講習等經費14千元。 17.辦理警職人員健康監測統計分析資料使用費7   6千元。 18.辦公器具養護費143千元。 19.中央空調系統及各項設施等保養、維修費1,6   05千元。 20.督考、巡視各警察機關勤(業)務等經常公   務差旅費530千元。 21.首長特別費228千元。 2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426千元。
2000 業務費 165
2003 教育訓練費 12
2006 水電費 31,085
2009 通訊費 2,760
2018 資訊服務費 420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27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8
2051 物品 4,770
2054 一般事務費 165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43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1,605
2072 國內旅費 530
2081 運費 87
2093 特別費 228
4085 獎勵及慰問 426
4000 獎補助費 72,360
03 醫療補助部分負擔 86,750 警政署人事室 本計畫係依據「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 照護實施方案」及「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 防護勤務致傷病人員醫療補助要點」辦理警察同 仁醫療照顧作業,所需人事費14,225千元,業務 費165千元,獎補助費72,360千元,合共86,750 千元,包括: 1.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醫療照護實施方案  所需經費82,028千元:  (1)全國現職警察人員35,307千元(中央現職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9,523千元、地方現    職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5,784千    元)。  (2)全國退休警察人員46,284千元(中央退休    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11,808千元    、地方退休警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3    4,476千元)。  (3)因公死亡人員遺眷家戶代表所需其他補助    及捐助272千元。  (4)委託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醫療    服務所需費用165千元。 2.警察機關執行關鍵基礎設施防護勤務致傷病人  員醫療補助所需經費4,722千元:中央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給與4,702千元、地方現職警  察人員所需其他補助及捐助20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