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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強化警備應變措施、社會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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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6,045 |
警政署保安組、國際組、保防組 |
1.辦理警備、警衛、警戒、擴大臨檢、加強重要
節日安全維護工作、槍砲、彈藥、刀械管制、
督導事項,機動保安警力之調遣配備事項,義
勇警察及山地義勇警察編組訓練、管理、運用
之規劃,所需人事費354,150千元,業務費136
,272千元,合共490,422千元,包括:
(1)推行守望相助及槍砲彈藥刀械管理工作績
優獎勵金5,252千元。
(2)義勇警察編訓工作績優獎勵金3,500千元。
(3)山地治安維護、山地警備治安、山地義警
組訓及山地管制業務等獎勵金1,914千元。
(4)辦理反恐怖行動及維護社會秩序績優獎勵
金3,539千元。
(5)警察機關執行大型活動或重要勤務人員獎
勵金300,000千元。
(6)辦理反恐維安特警共同訓練經費2,370千元
。
(7)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
計畫,係奉行政院112年11月22日院臺安字
第1120015328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13年
5月29日院臺安字第1130005847號函同意修
正計畫,計畫總經費1,749,974千元,分4
年辦理,本年度編列761,445千元,含業務
費153,297千元,設備及投資608,148千元
,分配本科目編列業務費28,285千元,係
辦理關鍵基礎設施保安警力基地複訓及機
動中隊專精強化訓練費。
(8)慶典期間警衛安全維護勤務所需車輛場地
租費、誤餐費及教官鐘點費等550千元。
(9)辦理山地義警常訓、山難工作、治安維護
組訓、警備演習及警備治安等所需工作經
費1,711千元。
(10)派員赴美國進行警察戰術交流旅費291千
元。
(11)義勇警察編訓工作經費35千元。
(12)辦理維護社會秩序勤務所需各項業務費12
,361千元。
(13)辦理守望相助協勤及座談會等各項業務費
154千元。
(14)開設各項治安專案指揮所工作人員誤餐費
572千元。
(15)辦理反恐專案工作講習、督導訪視等所需
業務費229千元。
(16)槍砲彈藥刀械收購及銷毀等所需業務費27
5千元。
(17)擴大臨檢及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
所需人事費25,145千元,業務費21,581千
元,共計46,726千元,包括:
<1>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績優獎勵金9
,620千元。
<2>擴大臨檢工作績優獎勵金15,525千元。
<3>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等工作所需各項
業務費11,635千元。
<4>執行擴大臨檢及勤務督導工作所需各項
業務費9,946千元。
(18)督導各警察機關勤務工作及探訪民力等各
項業務加菜慰勞金800千元。
(19)警察機關辦理重大人為危安事件實警演練
經費566千元。
(20)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治安維護工作,所需
人事費14,800千元,業務費66,351千元,
共計81,151千元,包括:工作獎勵金14,8
00千元、協勤民力工作津貼31,463千元、
講習費1,628千元、工作費33,260千元,
共計81,151千元。
(21)出國考察大型活動維安、反恐作業協調、
關鍵基礎設施防護等事項所需旅費141千
元。
2.辦理外國元首、重要官員及特殊重要人士訪華
、國際會議及駐華使領館機構安全維護之規劃
、督導及執行事項,促進國際警察合作、訪問
、交流及其他有關外事警察業務等事項,所需
人事費1,384千元,業務費12,264千元,合共1
3,648千元,包括:
(1)涉外案件處理績優工作獎勵金451千元、外
事治安資訊蒐集處理工作獎勵金933千元。
(2)英語及其他語文、僑防專精、新進人員、
查緝非法外來人口、國(外)賓訪華隨扈
警衛等涉外工作訓練講習費1,513千元。
(3)派員赴美國聯邦調查局國家學院訓練142千
元。
(4)涉外工作長途及國際電報(話)、外語文
件通譯及核稿費218千元。
(5)參加國際警察組織會費29千元。
(6)外國元首及重要外賓訪華安全維護工作及
接待等經費1,205千元。
(7)外事工作調查費用434千元。
(8)辦理打擊跨境電信詐欺、毒品或網路犯罪
等國際研討會及相關宣導經費8,000千元(
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1,000千元)。
(9)涉外案件調查工作、外國元首及重要外賓
訪華、外國使領館及外國駐華機構安全維
護等相關外事業務所需經費17千元。
(10)參加國際警察首長協會第132屆年會旅費4
18千元。
(11)派員赴泰國曼谷國際執法學院受訓288千
元。
3.辦理社會治安調查、密碼管制、輔導民營事業
機構安全防護、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與在臺
期間非法行為活動調查及機場、港口安檢工作
之規劃、執行、督導及考核,所需人事費7,59
9千元,業務費4,376千元,合共11,975千元,
包括:
(1)社會治安維護調查工作績優獎勵金4,519千
元。
(2)辦理治安資訊蒐集工作績優獎勵金1,447千
元。
(3)機場、商港貨櫃安檢諮詢工作獎金1,633千
元。
(4)辦理密碼管制業務、安全防護工作及業務
講習等所需經費292千元。
(5)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清查及在臺停(居
)留之非法行為調查工作費、執行大陸地
區人民來臺觀光重點團體訪視及治安資訊
人員工作費等368千元。
(6)運用民力協助社會治安維護調查工作之訓
練、調查等費用2,065千元。
(7)檢查督考安全防護及安檢工作等業務費379
千元。
(8)機場及商港等業務講習經費182千元。
(9)機場、商港與貨櫃應變演訓及偵測經費(
含平安演習、港安演訓、櫃安演習、檢安
偵測等)853千元。
(10)安檢緝私情報諮詢工作及相關事業單位聯
繫作業費23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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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人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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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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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獎金 |
1,0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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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5,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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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34,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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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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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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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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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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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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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1,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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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5 其他給與 |
7,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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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5 退休退職給付 |
143,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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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158,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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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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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0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 |
21,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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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1,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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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90 其他補助及捐助 |
8,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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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10,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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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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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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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雜項設備費 |
8,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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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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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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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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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稅捐及規費 |
1,2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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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5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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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4,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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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1,7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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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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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交通安全維護及交通秩序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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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329 |
警政署交通組 |
本計畫係辦理交通安全維護、安全管制設施、交
通秩序整理、交通事故處理、交通警察執法、營
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管理、交通統計、記錄、通
報等之規劃、督導事項及其他有關交通警察業務
事項,所需人事費3,282千元,業務費166,047千
元,合共169,329千元,包括:
1.交通執法及交通事故防制工作績優獎勵金3,28
2千元。
2.精實員警教育訓練計畫,係奉行政院112年7月
14日院臺外字第1121029247號函核定,計畫總
經費2,231,317千元,分4年辦理,113年度已
編列275,735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430,
280千元,含業務費94,417千元、設備及投資3
35,863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業務費94,417千
元,係辦理員警安全駕駛訓練。
3.辦理交通警察幹部、交通事故處理人員、肇因
分析及肇事重建、重型機車(含大型及普通)
、汽車安全駕駛訓練等各項講習班所需業務費
1,222千元。
4.辦理各警察機關委外租用緩撞車相關經費69,2
30千元。
5.辦理交通警察工作會報所需業務費42千元。
6.辦理績優交通警察及義勇交通警察表揚經費52
3千元。
7.辦理交通執法民意調查費99千元。
8.與中央警察大學共同辦理交通執法研討會及交
通學報經費139千元。
9.辦理交通安全、執法宣導費170千元(媒體政
策及業務宣導費)。
10.督導交通警察勤(業)務規劃、執行工作等
經費20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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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端正警察風紀與激勵員警士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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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064 |
警政署督察室、人事室、秘書室、政風室 |
本計畫係辦理勤務督察、維護警察風紀、改善員
警服務態度、員警考核規劃、執行、督導事項,
政風興革建議、考核獎懲、採購案件之監辦及政
風業務之督導及考核事項,激勵員警士氣、員工
因公傷亡、失能慰問及急難濟助之規劃、執行事
項,所需人事費208,785千元,業務費8,513千元
,獎補助費12,766千元,合共230,064千元,包
括:
1.端正警察風紀工作績優獎勵金4,776千元。
2.特種勤務績優獎勵金721千元。
3.警察風紀情報及探訪工作績優獎勵金609千元
。
4.基層員警工作績優獎勵金50,000千元。
5.執行政風查處及預防工作績優獎勵金569千元
。
6.端正政風樹立廉潔工作獎勵金770千元。
7.警察人員危勞職務降齡命令退休特別給付金14
3,820千元。
8.員工因公傷亡、失能慰問及急難濟助工作,所
需人事費7,520千元,獎補助費9,514千元,共
計17,034千元,包括:
(1)警察人員因公受傷失能殉職退撫差額、在
職子女教養金及醫療照護金7,520千元。
(2)警察人員因公受傷失能殉職非在職子女教
養金3,280千元及醫療照護、安置就養金4,
874千元。
(3)因公殉職、死亡員警遺族與因公失能員警
春節特別慰問金及因公殉職員警遺族警察
節專案特別慰問金1,360千元。
9.辦理督察幹部講習及彙編員警警馨情等所需各
項業務費234千元。
10.執行警察紀律案件探訪及調查工作費862千元
。
11.勤務督導、警察案件調查、考核及靖紀組探
查等所需各項業務費884千元。
12.辦理模範警察、眷屬及警察模範母親等表揚
活動及警察節各項競賽等所需業務費1,093千
元。
13.辦理督察會報所需各項業務費51千元。
14.差勤電子表單等系統保養維護費234千元。
15.警察榮譽紀念章、警察獎章及益群獎章製作
費等1,955千元。
16.退休人員紀念品、聯誼活動等經費691千元。
17.辦理警察公墓祭典、原住民親子活動及授階
等各項活動所需經費1,215千元。
18.督導各警察機關勤惰管理及辦理因公殉職員
警遺族慰問金作業等經費146千元。
19.辦理警察人事人員講習所需業務費158千元。
20.辦理政風相關工作通聯費20千元。
21.辦理廉政會報、廉政民意調查、廉政研究、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廉政志工及政風法令等
會議及教育訓練講習經費165千元。
22.辦理政風調查案件所需各項業務費735千元。
23.模範政風人員表揚活動工作費70千元。
24.捐助中華民國退休警察人員協會總會照護輔
助退休員警工作經費3,25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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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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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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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強化警用裝備、車輛等後勤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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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36 |
警政署後勤組 |
本計畫係辦理警察機關武器彈藥之購置、補充、
汰換、報廢、保養檢查,警用車輛維修養護,員
警服裝籌製、配發及管理,本署廳舍、會館、土
地及警察公墓管理,以及其他有關警察後勤業務
管理督導等事項,所需業務費148,236千元,包
括:
1.公務車輛稅捐及規費1,103千元。
2.公務車輛保險420千元、油料費1,971千元,共
計2,391千元。
3.辦理警察公墓清潔外包690千元及相關設施維
護經費550千元,共計1,240千元。
4.房屋建築修繕費1,829千元。
5.公務車輛養護費1,731千元。
6.辦理後勤人員業務講習、採購專業訓練經費30
3千元。
7.財產管理系統更新維護費35千元。
8.本署建築物及電腦設備等保險費99千元。
9.公務車輛駕駛人力外包費1,515千元。
10.維持臺北警光會館運作所需業務費3,222千元
,包括:
(1)臺北警光會館櫃檯服務管理經費1,700千元
。
(2)臺北警光會館地價稅與房屋稅193千元。
(3)臺北警光會館水、電費支出438千元。
(4)環境清潔及寢具清潔等事務經費697千元。
(5)數據通訊費24千元。
(6)房屋養護費及機電、監視系統、消防等設
備養護費170千元。
11.辦理採購案件所需法律顧問服務費306千元。
12.汰補員警執勤及訓練用子彈經費127,520千元
。
13.員警服裝費2,613千元。
14.辦理職務宿舍日常運作所需業務費3,867千元
,包括:
(1)宿舍公共用水、電支出669千元。
(2)宿舍保全管理及環境清潔等事務經費2,331
千元。
(3)宿舍房屋養護費及電梯、監視系統等設備
養護費867千元。
15.督導及檢查各級警察機關裝備器材、財產盤
點、警光山莊(會館)定期考評、基層廳舍
勘查督考及辦理各項後勤裝備採購驗收等所
需經費462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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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強化警政婦幼安全及推動社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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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221 |
警政署防治組 |
本計畫係辦理警政婦幼安全教育訓練及宣導,推
動社區治安工作及警勤區訪查,失蹤人口查尋,
民防團隊編組等工作之規劃、管理、督導事項,
所需人事費549千元,業務費27,318千元,獎補
助費32,354千元,合共60,221千元,包括:
1.民防組訓工作績優獎勵金249千元。
2.查獲兒童或少年遭受性剝削案件獎勵金300千
元。
3.推動民防工作所需業務費253千元。
4.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演訓及業務訪評、民防組訓
督考經費67千元。
5.辦理替代役民防役役男專業訓練所需經費8,26
6千元。
6.精進民力任務隊編組訓練服勤中程計畫22,180
千元,包括:
(1)辦理強化民力任務隊訓練等經費6,436千元
。
(2)派員赴美國參訪演習等2案經費(詳派員出
國計畫預算表)5,875千元。
(3)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精進民力
任務隊編組訓練服勤經費9,869千元。(經
常門)
7.召開防治工作檢討會報、失蹤人口網絡會報等
經費22千元。
8.辦理各警察機關績優警勤區表揚費用76千元。
9.執行警勤區訪查、社區治安、失蹤人口、強化
勤區經營、保護婦幼安全工作等業務督導經費
106千元。
10.辦理警政婦幼安全教育訓練所需業務費1,559
千元。
11.辦理婦幼安全工作研討會所需業務費313千元
。
12.辦理警政婦幼安全宣導經費266千元(含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80千元)。
13.推動警政婦幼安全業務所需工作費258千元。
14.推動跟蹤騷擾防制法所需經費1,000千元,包
括:
(1)辦理工作研討會350千元及相關宣導經費60
0千元(含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450千元
),共計950千元。
(2)督導各警察機關推動法案所需經費50千元
。
15.辦理推動社區治安計畫,所需業務費2,821千
元,獎補助費22,485千元,共計25,306千元
,包括:
(1)辦理社區評鑑、示範觀摩、講習及社區治
安宣導品等費用2,821千元。
(2)補助社區事務費及績優治安社區獎勵等經
費22,485千元(含獎勵金1,357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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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警察業務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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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00 |
警政署各組室 |
本計畫係辦理警察勤務、勤務指揮、警政法規及
公共關係等業務管理事項,所需人事費1,070千
元,業務費14,530千元,設備及投資12,993千元
,獎補助費32,607千元,合共61,200千元,包括
:
1.查獲重大妨害風化行為案件績優工作獎勵金91
9千元。
2.辦理警察執法知能工作績優獎勵金151千元。
3.辦理警察幹部勤務規劃講習班所需經費47千元
。
4.派員協助執行稽查影響公共安全營業場所及督
導警政、勤務、正俗等業務經費166千元。
5.警政新聞隨選視訊系統(VOD)網路資料傳輸
費48千元、維護費69千元及設備租金220千元
,共計337千元。
6.辦理勤務指管系統業務講習經費12千元。
7.勤務指揮中心錄音設備等養護費46千元。
8.110視訊報案APP資安檢測服務費200千元。
9.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
程計畫-建置全國警察機關各級勤務指揮中心
備援處所計畫,係奉行政院113年6月28日院臺
法字第1130007234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289,
707千元,分2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
1,064千元,含業務費5,464千元、設備及投資
12,993千元、奬補助費32,607千元,包括:
(1)建置中央警察機關勤務指揮中心備援處所
經費18,457千元。
(2)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建置警察機關
勤務指揮中心備援處所經費32,607千元。
(經常門3,622千元,資本門28,985千元)
10.辦理各警察機關勤務執行、演練及各項專案
等督考經費318千元。
11.分攤1996內政服務熱線經費670千元。
12.辦理警政法規整理、編纂、解釋、審查作業
及研究等業務經費237千元(含員工協助方案
提供同仁相關法律諮詢之律師出席費30千元
)。
13.辦理警察機關法制人員業務講習經費300千元
。
14.辦理國會業務聯繫及新聞媒體聯繫等費用1,4
08千元。
15.拍製警政宣導短片及宣導費用220千元(媒體
政策及業務宣導費)。
16.辦理維護社會治安調查工作費等5,10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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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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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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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加強警察教育訓練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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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23 |
警政署教育組 |
本計畫係執行警察教育訓練、常年訓練、品德教
育及警察人員心理諮商與輔導之規劃、督導、考
核事項,警察人員進修、考察、警察課程、教材
、教師資格及教學方法等之指導、遴選及審核事
項,警察體育及學術之倡導推展事項,及其他有
關警察教育業務事項,提升員警執法能力,確保
執勤安全,所需業務費85,129千元,設備及投資
8,194千元,合共93,323千元,包括:
1.維安、特殊任務警力集中訓練及管理經費5,62
7千元。
2.常年訓練學科及電化教學等教育訓練經費992
千元。
3.師資、專業訓練、心理諮商輔導、特殊任務警
力培複訓等訓練費974千元。
4.體技交流活動與訓練經費及常年訓練比賽、測
驗場地費等420千元。
5.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擴編轉型計畫
,係奉行政院112年11月22日院臺安字第11200
15328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13年5月29日院
臺安字第1130005847號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
總經費1,749,974千元,分4年辦理,本年度編
列761,445千元,含業務費153,297千元,設備
及投資608,148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業務費2
3,952千元,係辦理關鍵基礎設施保安警力基
礎訓練費。
6.常年訓練、心理諮商輔導及終身學習業務等活
動經費8,690千元。
7.提升員警體適能相關活動經費等3,068千元。
8.員工協助方案-心理諮商輔導工作相關費用5,
000千元、師資、專業訓練、特殊任務警力培
複訓班等鐘點費913千元、各項術科比賽等裁
判鐘點費106千元、常年訓練技術教官及助教
授課鐘點費18,156千元、常年訓練、電化教學
及心理諮商輔導教材撰稿費、學(術)科教官
資格審查費、電化教學編劇、導演等費用161
千元。
9.常年訓練講習班教材印刷費等491千元。
10.全國警察教育訓練楷模國內觀摩費132千元。
11.靶場、柔道、跆拳道場地及各項常訓設施維
修費10,000千元。
12.辦理教育訓練暨心理諮商輔導工作所需旅費2
36千元。
13.常年訓練體能測驗等緊急救護費1,661千元。
14.參加2025年第21屆世界警察消防運動會相關
人員旅費4,550千元。
15.靶場、柔道、跆拳道場地及各項常訓設備汰
換等經費8,194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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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電子處理警政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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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11 |
警政署資訊室 |
本計畫係發展警察資訊系統整體規劃及協調事項
,警察機關設置資訊系統計畫之審查、核轉事項
,資訊作業之開發、研究發展及管理事項,使用
資訊系統之督導、考核事項,及其他有關資訊業
務事項,建立電子化、網路化政府,以提升員警
工作效率及為民服務品質,所需業務費201,706
千元,獎補助費2,805千元,合共204,511千元,
包括:
1.加強資訊教育訓練、講習作業費105千元。
2.數據線路通訊費1,611千元。
3.數位警政智慧策略計畫76,710千元,含業務費
19,871千元、設備及投資56,839千元,分配本
科目編列業務費19,871千元,係派員參加研討
XR延展實境科技、AI影音辨識技術運用於勤務
執行及犯罪偵查旅費306千元及警政查詢系統
行動載具(M-Police)通訊所需數據連線費用
19,565千元。(科技預算)
4.警政安全守護雲計畫,係奉行政院112年4月18
日院臺法字第1121009870號函核定,計畫總經
費307,000千元,分4年辦理,113年度已編列7
6,000千元,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76,500千元
,含業務費9,180千元、設備及投資67,320千
元,分配本科目編列業務費9,180千元,包括
:
(1)建置雲端CDN阻擋攻擊防禦服務1,600千元
。
(2)通訊線路服務7,080千元。
(3)智慧警勤輔助系統教育訓練500千元。
5.警政關鍵系統多重異地備援備份及資安防護中
程計畫,係奉行政院113年8月9日院臺法字第1
130008882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830,000千元
,分4年辦理,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204,300
千元,含業務費46,500千元、設備及投資157,
800千元,分配本科目編列業務費46,500千元
,包括:
(1)境內機房線路擴增6,000千元。
(2)系統復原與資料加密分持回復演練、資安
聯防演練等33,720千元。
(3)租賃境外公有雲儲存空間2,000千元。
(4)派員赴美國研習雲端整合技術於提升警政
資訊系統數位韌性訓練費739千元。
(5)強化備援備份設備資安與教育訓練、資安
專業人才培訓等4,041千元。
6.機關資料傳輸韌性強化暨發放共用基礎平臺建
置計畫,係奉行政院112年12月12日院臺科字
第1125025470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45,000千
元,分4年辦理,113年度已編列15,000千元,
本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0,000千元,含業務費1
,500千元,設備及投資8,500千元,分配本科
目編列業務費1,000千元,係辦理資安服務經
費。(公共建設預算)
7.依離島綜合建設實施方案,補助澎湖縣政府辦
理優化警政資訊基礎環境暨資安防護提升計畫
經費2,805千元。(資本門)
8.電腦主機及終端工作站等設備維護費51,243千
元、系統維護及軟體購置等經費37,163千元、
資安設備維護暨技術服務費28,051千元。
9.資訊安全檢測及服務等經費4,508千元。
10.委請專家學者提供諮詢意見出席費、加強資
訊教育訓練鐘點費等84千元。
11.複合機租賃服務租金1,278千元。
12.緊急發電機柴油費等18千元。
13.參加資訊學術研討會等相關經費30千元。
14.資訊室大樓養護、電氣、電腦不斷電及消防
等設備養護經費961千元。
15.赴各警察機關規劃、講習、訓練、驗收電腦
設備等旅費103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