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警察通訊所 - 3808211200 警務管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8211200 警務管理
預算金額 586,404
計畫內容 辦理本所三大核心業務-有線電通訊、機動通訊及微波通 訊之維運、施作、管理、訓練及專案執行等工作。  
預期成果 1.提供安全、可靠、多元之資訊環境,達到資源整合及網  路安全效益。 2.提高警勤治安效能,增進整體警用電路通訊品質。 3.強化警察執行犯罪偵防、維護社會治安之工作效能。 4.提高破案率,提升政府維護治安、防救災害及為民服務  之效率與品質。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 586,404 警察通訊所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2,155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3,798千元:    <1>辦理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及資通安全教育      等教育訓練經費113千元。    <2>本所及分所水費177千元,電費2,572千      元,瓦斯費40千元,共計2,789千元。    <3>本所及分所郵資100千元,電話費590千      元,共計690千元。    <4>租用臺南新營段土地租金452千元,龍潭      微波臺飲水井租金23千元,共計475千元      。    <5>租賃影印機租金153千元,心臟體外電擊      器租金19千元,共計172千元。    <6>公務車輛牌照稅660千元,燃料使用費及      檢驗費481千元,共計1,141千元。    <7>公務車輛保險費485千元,房屋及電訊器      材保險費64千元,共計549千元。    <8>講習班內、外聘教官鐘點費82千元。    <9>購置一般事物器具等經費556千元。    <10>公務車輛油料費1,583千元。    <11>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982千元,辦理員       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453       千元,健康檢查費747千元,共計3,182       千元。    <12>房屋建築修繕費1,078千元。    <13>辦公器具養護費104千元。    <14>公務車輛養護費956千元。    <15>業務督導等旅費160千元。    <16>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18,357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7,5      62千元。    <2>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      貼9,673千元。    <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22千元。 2.辦理警用有線、無線電訊業務所需經費194,25  5千元,包括:   (1)業務費16,785千元:    <1>微波臺電費3,857千元。    <2>市內專線、數據專線、GSN網路電話及資      訊網路等使用費2,612千元。    <3>電腦軟硬體設備及通訊材料管理等系統      維護費371千元,資安防護經費109千元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雲端服務費46      千元,共計526千元。    <4>租用台北金融大樓架設中繼站臺天線費2      52千元,租用中華電信集集大山機房864      千元,共計1,116千元。    <5>微波及無線電機證照與頻率使用費3,587      千元。    <6>警用通訊線路、無線電、遷桿等材料費1      ,500千元,發電機用油20千元,共計1,5      20千元。    <7>員警服裝費775千元,聯合辦公大樓及台      北金融大樓中繼站臺機房用地管理費202      千元,共計977千元。    <8>各項儀表、鐵塔、機具、機房、微波零      組件等設備維護費1,824千元。    <9>線路修架、定期保養、業務督導、遷桿      等旅費642千元。    <10>參加世界應急通訊大會旅費108千元。    <11>電訊器材運費16千元。  (2)設備及投資177,470千元:    <1>太平微波臺頂樓防水工程147千元。    <2>馬公微波臺頂樓防水工程96千元。    <3>汰換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局級交換機1套1,      305千元。    <4>汰換分局級交換機2套1,248千元。    <5>警察執法安全堅實方案-警用通訊網與      設備效能提升計畫,係奉行政院111年5      月20日院臺法字第1110013077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104,000千元,分4年辦理      ,112至113年度已編列44,000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6,000千元,辦理汰      購局級交換機3套。    <6>警用無線電汰換更新中程計畫-無線電      通訊系統建置及中央警察機關終端通訊      設備,係奉行政院108年7月19日院臺法      字第1080022539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      11年12月16日院臺法字第1110038663號      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1,031,242      千元,分6年辦理,109至113年度已編列      894,980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      36,262千元,辦理警用無線電通訊系統      建置及站臺架設等設備1式135,517千元      及工程預備費745千元。    <7>新購視訊主機(含螢幕)3台90千元。    <8>汰換個人電腦(含螢幕)71台1,420千元      。    <9>汰換筆記型電腦6台168千元。    <10>汰購洗衣機3台44千元、冰箱2台40千元       、飲水機2台41千元、投影機3台53千元       、碎紙機2台36千元、吸塵器1台20千元       、監視系統2套34千元、數位相機1台16       千元、多功能快速酒精檢知器25台275       千元、條碼機1台17千元及冷氣機4台15       8千元,共計734千元。 3.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  程計畫-強化警用通訊備援建置計畫,係奉行  政院113年6月28日院臺法字第1130007234號函  核定,計畫總經費841,953千元,分2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59,994千元,含業務費  7,435千元、設備及投資248,490千元、獎補助  費104,069千元,包括:  (1)海纜通訊備援電路租線費1,053千元。  (2)衛星通訊概念驗證配套用戶端網路電話閘    道器1,382千元。  (3)強固通訊鐵塔結構5,000千元。  (4)建置備援處所通訊設備19,348千元。  (5)建置機動通訊車備援機制73,067千元。  (6)建置長距離光纖多工傳輸系統90,480千元    。  (7)增建環島數位微波通信系統南迴微波備援    鏈路14,467千元。  (8)提升東部幹線微波傳輸容量29,231千元。  (9)購置備援伺服器設備5,586千元。  (10)衛星通訊概念驗證配套3,456千元。  (11)強化偏遠站臺滅火能力11,928千元。  (12)工程管理費927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預估強化     警用通訊備援建置工作相關工程作業結算     總價463,665千元,本年度編列工程管理     費927千元=(463,665千元*0.5%,扣除未     來年度編列1,391千元),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3)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警用     通訊備援建置經費104,069千元。(資本     門)
2000 業務費 38,018
2003 教育訓練費 113
2006 水電費 6,646
2009 通訊費 4,355
2012 土地租金 475
2018 資訊服務費 52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1,288
2024 稅捐及規費 4,728
2027 保險費 549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92
2051 物品 5,041
2054 一般事務費 4,149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1,078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1,060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6,824
2072 國內旅費 802
2078 國外旅費 108
2081 運費 16
2093 特別費 168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243
3020 機械設備費 385,392
3025 運輸設備費 25,9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678
3035 雜項設備費 12,747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40,069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64,000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 7,562
4075 差額補貼 9,673
4085 獎勵及慰問 1,122
3000 設備及投資 425,960
4000 獎補助費 122,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