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 3808211200 警務管理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3808211200 警務管理
預算金額 910,475
計畫內容 辦理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 組件製造、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防情管制業務及通訊 設施、鐵路治安維護及港安工作警察管理等業務。  
預期成果 1.增進整體警用電路通訊品質、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效能  、強化防情設施及治安維護宣導,以達成後勤支援任務  ,進而提升犯罪偵防工作效能。 2.辦理鐵路沿線站治安、車秩序及旅客貨運安全,避免事  故發生,以維護鐵路及站區治安。 3.落實港區各項管制檢查,以防杜走私、偷渡等不法情事  ,確保港區安全。  
分支計畫及用途別科目 金額 承辦單位 說明
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子分支計畫
01 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 586,404 警察通訊所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2,155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3,798千元:    <1>辦理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及資通安全教育      等教育訓練經費113千元。    <2>本所及分所水費177千元,電費2,572千      元,瓦斯費40千元,共計2,789千元。    <3>本所及分所郵資100千元,電話費590千      元,共計690千元。    <4>租用臺南新營段土地租金452千元,龍潭      微波臺飲水井租金23千元,共計475千元      。    <5>租賃影印機租金153千元,心臟體外電擊      器租金19千元,共計172千元。    <6>公務車輛牌照稅660千元,燃料使用費及      檢驗費481千元,共計1,141千元。    <7>公務車輛保險費485千元,房屋及電訊器      材保險費64千元,共計549千元。    <8>講習班內、外聘教官鐘點費82千元。    <9>購置一般事物器具等經費556千元。    <10>公務車輛油料費1,583千元。    <11>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982千元,辦理員       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453       千元,健康檢查費747千元,共計3,182       千元。    <12>房屋建築修繕費1,078千元。    <13>辦公器具養護費104千元。    <14>公務車輛養護費956千元。    <15>業務督導等旅費160千元。    <16>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18,357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7,5      62千元。    <2>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      貼9,673千元。    <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22千元。 2.辦理警用有線、無線電訊業務所需經費194,25  5千元,包括:   (1)業務費16,785千元:    <1>微波臺電費3,857千元。    <2>市內專線、數據專線、GSN網路電話及資      訊網路等使用費2,612千元。    <3>電腦軟硬體設備及通訊材料管理等系統      維護費371千元,資安防護經費109千元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雲端服務費46      千元,共計526千元。    <4>租用台北金融大樓架設中繼站臺天線費2      52千元,租用中華電信集集大山機房864      千元,共計1,116千元。    <5>微波及無線電機證照與頻率使用費3,587      千元。    <6>警用通訊線路、無線電、遷桿等材料費1      ,500千元,發電機用油20千元,共計1,5      20千元。    <7>員警服裝費775千元,聯合辦公大樓及台      北金融大樓中繼站臺機房用地管理費202      千元,共計977千元。    <8>各項儀表、鐵塔、機具、機房、微波零      組件等設備維護費1,824千元。    <9>線路修架、定期保養、業務督導、遷桿      等旅費642千元。    <10>參加世界應急通訊大會旅費108千元。    <11>電訊器材運費16千元。  (2)設備及投資177,470千元:    <1>太平微波臺頂樓防水工程147千元。    <2>馬公微波臺頂樓防水工程96千元。    <3>汰換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局級交換機1套1,      305千元。    <4>汰換分局級交換機2套1,248千元。    <5>警察執法安全堅實方案-警用通訊網與      設備效能提升計畫,係奉行政院111年5      月20日院臺法字第1110013077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104,000千元,分4年辦理      ,112至113年度已編列44,000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6,000千元,辦理汰      購局級交換機3套。    <6>警用無線電汰換更新中程計畫-無線電      通訊系統建置及中央警察機關終端通訊      設備,係奉行政院108年7月19日院臺法      字第1080022539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      11年12月16日院臺法字第1110038663號      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1,031,242      千元,分6年辦理,109至113年度已編列      894,980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      36,262千元,辦理警用無線電通訊系統      建置及站臺架設等設備1式135,517千元      及工程預備費745千元。    <7>新購視訊主機(含螢幕)3台90千元。    <8>汰換個人電腦(含螢幕)71台1,420千元      。    <9>汰換筆記型電腦6台168千元。    <10>汰購洗衣機3台44千元、冰箱2台40千元       、飲水機2台41千元、投影機3台53千元       、碎紙機2台36千元、吸塵器1台20千元       、監視系統2套34千元、數位相機1台16       千元、多功能快速酒精檢知器25台275       千元、條碼機1台17千元及冷氣機4台15       8千元,共計734千元。 3.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  程計畫-強化警用通訊備援建置計畫,係奉行  政院113年6月28日院臺法字第1130007234號函  核定,計畫總經費841,953千元,分2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59,994千元,含業務費  7,435千元、設備及投資248,490千元、獎補助  費104,069千元,包括:  (1)海纜通訊備援電路租線費1,053千元。  (2)衛星通訊概念驗證配套用戶端網路電話閘    道器1,382千元。  (3)強固通訊鐵塔結構5,000千元。  (4)建置備援處所通訊設備19,348千元。  (5)建置機動通訊車備援機制73,067千元。  (6)建置長距離光纖多工傳輸系統90,480千元    。  (7)增建環島數位微波通信系統南迴微波備援    鏈路14,467千元。  (8)提升東部幹線微波傳輸容量29,231千元。  (9)購置備援伺服器設備5,586千元。  (10)衛星通訊概念驗證配套3,456千元。  (11)強化偏遠站臺滅火能力11,928千元。  (12)工程管理費927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預估強化     警用通訊備援建置工作相關工程作業結算     總價463,665千元,本年度編列工程管理     費927千元=(463,665千元*0.5%,扣除未     來年度編列1,391千元),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3)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警用     通訊備援建置經費104,069千元。(資本     門)
2000 業務費 2,800
2003 教育訓練費 2
2006 水電費 280
2009 通訊費 49
2012 土地租金 143
2018 資訊服務費 576
2021 其他業務租金 743
2024 稅捐及規費 19
2027 保險費 16
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10
2051 物品 110
2054 一般事務費 1,283
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221
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35
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7
2072 國內旅費 25
2078 國外旅費 108
2081 運費 58
2093 特別費 168
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3,190
3020 機械設備費 15,400
3025 運輸設備費 25,900
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100
3035 雜項設備費 52
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77,792
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17,431
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 50
4075 差額補貼 9,673
4085 獎勵及慰問 48
2015 權利使用費 3,749
2045 國內組織會費 8
2084 短程車資 225
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4,630
3000 設備及投資 3,342
4000 獎補助費 98
02 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組件 5,041 警察機械修理廠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2,355千元,  包括:   (1)業務費2,181千元:    <1>員工進修補助費2千元,在職訓練費2千      元,共計4千元。    <2>電腦網路及視訊、專線線路租金145千元      ,電話費95千元及郵資20千元,共計260      千元。    <3>網際網路主機、個人電腦及周邊設備維      護費234千元,資通安全經費210千元,      共計444千元。    <4>公務車輛牌照稅45千元,燃料使用費32      千元,汽車檢驗等規費6千元,共計83千      元。    <5>公務車輛保險費30千元,辦公廳舍及材      料保險費60千元,共計90千元。    <6>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業務諮詢會議出席費2      千元。    <7>公務車輛油料費69千元,購置資訊設備      耗材、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辦公用品      等消耗品130千元,非消耗用品30千元,      共計229千元。    <8>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廳      舍環境清潔、各項雜支及建築物公共安      全檢查等經費171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      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48千元,健康檢      查費54千元,共計373千元。    <9>房屋建築修繕費63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87千元。    <11>辦公器具養護費30千元。    <12>電梯保養費84千元,變電室維護費50千       元、監視系統維護費72千元、空調系統       及各項設施等維護費90千元,廠區消防       設備維護費50千元,共計346千元。    <13>出席各種會議、洽公旅費2千元。    <14>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174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174千元。 2.辦理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組件製造業務所  需經費2,686千元,包括:  (1)業務費1,679千元:    <1>照明設備動力用電費1,234千元,水費48      千元,瓦斯費1千元,共計1,283千元。    <2>辦理員工教育訓練鐘點費5千元。    <3>修槍用材料及機工具耗材100千元,修槍      修車用各式機工具等非消耗品20千元,      共計120千元。    <4>員警服裝費68千元。    <5>修槍、修車機械設備養護費25千元。    <6>全國警察單位武器車輛檢查、技術輔導      及警用武器遊修講習旅費178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07千元:    <1>汰換高壓機房真空斷路器(VCB)及低壓斷       路器(ACB)1式802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5台100千元。    <3>汰換冷氣機1台40千元及電熱水器1台65      千元,共計105千元。
03 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 123,646 警察廣播電臺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4,623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4,537千元:    <1>辦理教育訓練經費35千元。    <2>臺本部及各分臺水費160千元,電費4,66      5千元,瓦斯費7千元,共計4,832千元。    <3>網路、數據機等通訊費540千元。    <4>郵匯費150千元,電話費360千元,共計5      10千元。    <5>竹子山站用地、新竹分臺及恆春轉播站      土地租金348千元。    <6>新聞編播系統及音樂資料庫系統維護費6      00千元,電腦軟硬體、網頁、差勤系統      、路況通報語音留言系統及路況大數據      系統等維護費1,418千元,資安防護及防      火牆等資訊經費495千元,共計2,513千      元。    <7>恆春轉播站房屋租金3千元。    <8>公務車輛牌照稅200千元,燃料使用費10      8千元,檢驗費10千元,共計318千元。    <9>公務車輛保險費70千元,舉辦活動投保      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費50千元,廳舍及      設備等財產保險費105千元,共計225千      元。    <10>公務車輛油料費513千元,發電機柴油2       4千元,水電用品及資訊周邊耗材、碳       粉匣、文具紙張、報章雜誌等消耗品25       0千元,共計787千元。    <11>事務、衛生、防護、陳設、醫療等非消       耗品298千元。    <12>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1,260千元,辦理       員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553       千元,健康檢查費166千元,共計1,979       千元。    <13>房屋建築修繕費304千元。    <14>辦公器具養護費50千元。    <15>公務車輛養護費293千元。    <16>辦公廳舍水塔、空調、消防、電梯、電       信及UPS不斷電等各項設施設備維護費1       ,140千元。    <17>督導巡視各分臺業務、工務檢修及裝備       檢查等旅費194千元。    <18>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86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86千元。 2.辦理節目製播業務所需業務費26,281千元,包  括:  (1)竹子山等發射站廣播發射電力費9,118千元    。  (2)音樂及其他著作權使用費3,269千元。  (3)廣播使用執照、廣播頻率使用規費435千元    。  (4)刊物、節目製作所需撰稿、審查、編輯、    校對、稿件等經費1,000千元。  (5)製作節目活動人員所需演出費3,800千元,    委請臺外專業人士節目製作主持等經費5,0    00千元,共計8,800千元。  (6)製作節目所需文具紙張、圖書、報章雜誌    及電池、晶體、機儀材料等廣播周邊耗材4    90千元,音樂CD、廣播周邊器材等非消    耗品407千元,共計897千元。  (7)節目製播所需發射機、鐵塔、成音器材、    發電機、天線、音庫系統、各項設施及機    具儀器設備等維護保養費2,762千元。 3.辦理治安、交通、緊急救難等相關節目業務所  需經費82,742千元,包括:  (1)業務費11,893千元:    <1>網路、數據機等通訊費1,679千元。    <2>公務用電話費及0800免付費電話費1,190      千元。    <3>中央通訊社新聞稿使用費480千元。    <4>辦理製作治安交通等節目工作用電腦軟      硬體維護費82千元。    <5>租用影印機租金280千元。    <6>委請專業人士顧問費42千元及出席費50      千元,共計92千元。    <7>辦理在職訓練、座談會等鐘點費50千元      。    <8>參加廣播協會及各項記者聯誼會等會費8      0千元。    <9>治安交通新聞採訪所需文具紙張、圖書      、報章雜誌及電池、晶體、機儀材料等      廣播周邊耗材280千元,音樂CD、廣播      周邊器材等非消耗品455千元,共計735      千元。    <10>員警服裝費192千元。    <11>新聞採訪、聽友聯誼會、座談會、業務       聯繫等所需事務費用、臺本部大樓安全       維護、0800路況服務、環境清潔維護及       雜支等經費,共計4,868千元。    <12>製作治安交通等節目所需發射機、鐵塔       、成音器材、發電機、天線、音庫系統       、各項設施及機具儀器設備等維護保養       費1,663千元。    <13>工務檢修、新聞採訪、出席各項會議等       旅費262千元。    <14>廣播器材等運費15千元。    <15>新聞採訪及短程洽公等所需車資225千       元。  (2)設備及投資70,849千元:    <1>建置新竹分臺及臺南分臺調頻廣播發射      站系統設備26,791千元。    <2>建置高雄分臺資訊及節目傳輸總控異地      備援機房27,977千元。    <3>節目科聲音文化資產永續典藏空間改善      案2,778千元、臺東分臺水土保持設施改      善工程4,630千元、火炎山發射站鐵塔鋼      構及螺絲更換2,807千元、新竹分臺辦公      廳舍大廳屋頂及雨庇防漏整修工程2,806      千元,共計13,021千元。    <4>汰購節目中繼設備5部698千元、廣播級      電容式麥克風2支260千元、麥克風懸臂      支架3組72千元、中寮發射站打氣除濕機      1台220千元、新竹分臺電話介面1台54千      元、臺中及花蓮分臺廣播調諧器4台80千      元,共計1,384千元。    <5>汰換個人電腦75台1,500千元。    <6>汰換臺東分臺機房冷氣2台92千元及森永      發射站機房冷氣2台84千元,共計176千      元。
04 防情管制業務及通信設施 129,131 民防指揮管制所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2,368千元,  包括:   (1)業務費2,188千元:    <1>租影印機費用55千元。    <2>公務車輛牌照稅95千元。    <3>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52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52千元,辦公廳舍等設      備保險費6千元,共計58千元。    <5>公務車輛油料費180千元,發電機柴油10      千元,共計190千元。    <6>購置非消耗之辦公器具等物品141千元。    <7>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652千元,辦理員工      文康活動及心理諮商輔導費265千元,健      康檢查費153千元,共計1,070千元。    <8>辦公房屋及宿舍等養護費219千元。    <9>辦公器具養護費9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131千元。    <11>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180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180千元。 2.辦理防情管制業務及通信設施所需經費16,140  千元,包括:   (1)業務費15,535千元:    <1>所本部辦公廳舍、各分所及中繼站臺等      水費50千元,電費1,832千元,瓦斯費27      千元,共計1,909千元。    <2>專線及網際網路等通訊費91千元,郵寄      公文用郵資及電話費177千元,共計268      千元。    <3>臺北分所、嘉義分所及高雄分所等土地      租金143千元。    <4>指紋差勤等系統委外維護費333千元,防      毒軟體授權65千元,IPS入侵防禦系統更      新100千元及弱點掃描等164千元,共計6      62千元。    <5>中央遙控警報系統無線電執照費2千元,      專用電信頻率使用費176千元,共計178      千元。    <6>辦理專業電子通信技術及防情防護講習      訓練費23千元,海嘯警報業務檢核及訓      練作業經費23千元,資訊安全講習等講      座鐘點費22千元,共計68千元。    <7>中央遙控警報系統主控臺及中繼站、超      高頻VHF無線電話通信網路等電子零組件      329千元,影印紙、碳粉等消耗品100千      元,共計429千元。    <8>員警服裝費202千元。    <9>災害應變開設期間所需誤餐費102千元、      全民防空演習作業費22千元,共計124千      元。    <10>中央遙控警報系統維護費10,927千元、       電話總機及中繼站臺天線鐵塔等養護費       150千元,共計11,077千元。    <11>辦理防情作業檢測、主管裝備檢查、防       情講習、中繼站臺災害損壞搶修及調校       、警報臺故障會勘暨保養、海嘯警報業       務檢核、軍民防空演習裁判官、災害防       救業務檢核、防空避難設備督導、警報       試放調校及防情作業檢測督考等旅費47       5千元。  (2)設備及投資605千元:    <1>汰換個人電腦6台120千元。    <2>差勤電子表單系統介接主計總處經費結      報系統費用142千元。    <3>汰購電視機1台19千元、飲水機1台33千      元及冷氣機9台291千元,共計343千元。 3.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  程計畫-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備援計畫,係奉行  政院113年6月28日院臺法字第1130007234號函  核定,計畫總經費213,748千元,分2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10,623千元,含設備及  投資15,400千元、奬補助費95,223千元,包括  :  (1)購置移動式警報器77臺15,400千元。  (2)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空襲    警報發放備援建置經費95,223千元。(資    本門)
05 鐵路治安維護 38,155 鐵路警察局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3,308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2,581千元:    <1>公務車輛牌照稅83千元。    <2>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47千元。    <3>汽車檢驗費75千元、無線電頻率使用費8      9千元及呼氣酒精測定器檢定費295千元      ,共計459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500千元。    <5>房屋火險費35千元。    <6>志工保險30千元。    <7>公務車輛油料費1,946千元。    <8>處理經常公務用之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3,880千元、辦理員      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2,335千      元,健康檢查費1,111千元,共計7,326      千元。    <9>房屋建築修繕費900千元。    <10>辦公器具養護費54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908千元。    <12>辦理業務督導、考核及會議等旅費125       千元。    <13>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727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343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84千元。 2.辦理鐵路治安維護業務所需經費24,847千元,  包括:  (1)人事費3,332千元:偵破重大刑案及竊案、    平交道巡邏績優、取締車上危險物品、承    辦特殊案件工作績優等獎金3,332千元。  (2)業務費19,335千元:    <1>局本部及各派出(分駐)所水費529千元      ,電費6,838千元,瓦斯費100千元,共      計7,467千元。    <2>數據機專線及網路等通訊費600千元,公      文用郵資及電話費1,056千元,共計1,65      6千元。    <3>指形機管理、警監連線維護費及資安健      檢等經費共計576千元。    <4>專家學者出席費8千元,講課鐘點費150      千元、刑事講習鐘點費20千元及教育訓      練教官鐘點費1,144千元,柔、跆拳道等      各項比賽裁判費3千元,共計1,325千元      。    <5>參加國際警察首長協會會費5千元。    <6>參加學術團體會費8千元。    <7>辦理訓練、消防設施用器具、勤務裝備      、電腦用耗材、刑事耗材及辦公用文具      等消耗品1,082千元,各項應勤、刑事用      等非消耗品1,154千元,共計2,236千元      。    <8>員警服裝費3,780千元。    <9>平交道微電腦自動照相設備拆除工程費4      20千元。    <10>辦理鐵路治安工作維護、重大勤務及業       務聯繫等各項雜支567千元,訓練服50       千元,共計617千元。    <11>呼氣酒精測定器檢修、監視系統、機械       設備、消防安全檢測及南港駐地空調設       備等各項設施養護費842千元。    <12>辦理勤務督導、考核、會議、裝備檢查       、刑案偵辦等旅費345千元。    <13>辦理公物運輸裝卸所需運費58千元。  (3)設備及投資2,180千元:    <1>本局各分局及所屬派出(分駐)所駐地      廳舍整修工程323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33台660千元及印表機18台      504千元,共計1,164千元。    <3>汰購冷氣機11台499千元、碎紙機1台24      千元、電冰箱2台40千元、飲水機1台21      千元、熱水器1台26千元、傳真機2台24      千元、電視機1台18千元、洗衣機2台26      千元及除濕機1台15千元,共計693千元      。
1000 人事費 182
1030 獎金 182
2042 國際組織會費 5
06 高雄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7,550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993千元,  包括:  (1)業務費3,307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38千元。    <2>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      ,634千元,健康檢查費428千元,退休人      員紀念品138千元,共計2,200千元。    <3>房屋建築修繕費1,069千元。  (2)獎補助費686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470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16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高雄港區治安及執  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3,557千元,包括:  (1)人事費593千元:偵破重大刑案、處理聚眾    活動、情報諮詢、查處涉外刑案及維護警    察風紀等辦理勤(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5    93千元。  (2)業務費2,964千元:    <1>員警服裝費2,551千元。    <2>員警辦公事務用及勤務裝備等消耗品206      千元及各項應勤等非消耗品207千元,共      計413千元。
07 臺中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5,432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190千元,  包括:  (1)業務費3,021千元:    <1>水費15千元,電費852千元,瓦斯費1千      元,共計868千元。    <2>網路費8千元,電話費110千元,共計118      千元。    <3>公務車輛牌照稅11千元,公務車輛燃料      使用費等19千元及酒精測定器檢驗費8千      元,共計38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35千元。    <5>辦公廳舍及港區防空避難室火險(附加      地震險)費5千元。    <6>公務車輛油料費226千元,碳粉、油墨、      口罩、風鏡等消耗品24千元及非消耗品4      千元,共計254千元。    <7>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152千元,辦理員工      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731千元,      健康檢查費261千元,共計1,144千元。    <8>房屋建築修繕費478千元。    <9>公務車輛養護費78千元。    <10>辦公器具養護費3千元。  (2)獎補助費169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91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78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臺中港區暨麥寮工  業專用港治安及執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2,242  千元,包括:  (1)人事費245千元:偵破重大刑案、情報諮詢    、查處涉外刑案及維護警察風紀等辦理勤    (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245千元。  (2)業務費1,798千元:    <1>麥寮工業專用港警察隊辦公廳舍租金388      千元及車位租金12千元,共計400千元。    <2>員警服裝費1,107千元。    <3>電梯及其他設施養護費用283千元。    <4>員警奉派受訓及開會等旅費8千元。  (3)設備及投資199千元:    <1>汰換個人電腦5台100千元及彩色印表機1      台52千元,共計152千元。    <2>汰換數位電話系統(小總機)設備1組47千      元。
08 基隆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8,694 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2,795千元,  包括:  (1)業務費2,055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32千元。    <2>員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205      千元。    <3>健康檢查費218千元。    <4>退休人員紀念品4千元。    <5>房屋建築修繕費596千元。  (2)獎補助費740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434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06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基隆港區治安及執  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5,899千元,包括:  (1)人事費126千元:偵破重大刑案、社調工作    評比、情報諮詢及維護警察風紀等辦理勤    (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126千元。  (2)業務費2,300千元:    <1>員警服裝費1,901千元。    <2>員警辦公事務用及勤務裝備等消耗品275      千元及各項應勤等非消耗品124千元,共      計399千元。  (3)設備及投資3,473千元:    <1>大沙灣中隊駐地浴廁整修改建工程1,576      千元。    <2>外港中隊一樓駐地大門牆壁及二樓閱覽      室壁癌整修工程647千元。    <3>保安警察隊二樓廁所暨盥洗室整建工程1      ,250千元。
09 花蓮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6,422 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各科室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444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346千元:    <1>水費16千元,電費246千元,瓦斯等費用      18千元,共計280千元。    <2>公務車輛使用牌照稅11千元,燃料使用      費6千元,檢驗費2千元,共計19千元。    <3>公務車輛保險費8千元,辦公廳舍公共意      外責任保險費8千元,共計16千元。    <4>一般公務用文具、紙張等事務用品18千      元,公務車輛油料費78千元,事務、衛      生等非消耗品用具14千元,共計110千元      。    <5>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8千元,辦理員工文      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424千元,健      康檢查費135千元,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98千元,共計665千元。    <6>房屋建築修繕費221千元。    <7>辦公器具養護費2千元。    <8>公務車輛養護費33千元。  (2)獎補助費98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50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48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花蓮港區暨和平工  業專用港治安及執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4,978  千元,包括:  (1)人事費182千元:偵破重大刑案及辦理其他    警務工作等工作獎勵金182千元。  (2)業務費1,454千元:    <1>員警常年訓練所需經費2千元。    <2>網路通訊費7千元,郵資、電話費等42千      元,共計49千元。    <3>和平港警察隊租用辦公大樓租金743千元      。    <4>員警服裝費628千元。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千元。    <6>辦理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督導      勤務及參加各項講習、會議等出差旅費2      5千元。  (3)設備及投資3,342千元 :    <1>總隊部後棟樓頂露臺防水設施整補工程3      ,190千元。    <2>汰換和平隊個人電腦5台,共計100千元      。    <3>汰換和平隊餐桌椅1組5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