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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有線及無線電訊電路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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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404 |
警察通訊所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2,155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3,798千元:
<1>辦理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及資通安全教育
等教育訓練經費113千元。
<2>本所及分所水費177千元,電費2,572千
元,瓦斯費40千元,共計2,789千元。
<3>本所及分所郵資100千元,電話費590千
元,共計690千元。
<4>租用臺南新營段土地租金452千元,龍潭
微波臺飲水井租金23千元,共計475千元
。
<5>租賃影印機租金153千元,心臟體外電擊
器租金19千元,共計172千元。
<6>公務車輛牌照稅660千元,燃料使用費及
檢驗費481千元,共計1,141千元。
<7>公務車輛保險費485千元,房屋及電訊器
材保險費64千元,共計549千元。
<8>講習班內、外聘教官鐘點費82千元。
<9>購置一般事物器具等經費556千元。
<10>公務車輛油料費1,583千元。
<11>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982千元,辦理員
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453
千元,健康檢查費747千元,共計3,182
千元。
<12>房屋建築修繕費1,078千元。
<13>辦公器具養護費104千元。
<14>公務車輛養護費956千元。
<15>業務督導等旅費160千元。
<16>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18,357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7,5
62千元。
<2>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
貼9,673千元。
<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1,122千元。
2.辦理警用有線、無線電訊業務所需經費194,25
5千元,包括:
(1)業務費16,785千元:
<1>微波臺電費3,857千元。
<2>市內專線、數據專線、GSN網路電話及資
訊網路等使用費2,612千元。
<3>電腦軟硬體設備及通訊材料管理等系統
維護費371千元,資安防護經費109千元
,國有公用財產管理系統雲端服務費46
千元,共計526千元。
<4>租用台北金融大樓架設中繼站臺天線費2
52千元,租用中華電信集集大山機房864
千元,共計1,116千元。
<5>微波及無線電機證照與頻率使用費3,587
千元。
<6>警用通訊線路、無線電、遷桿等材料費1
,500千元,發電機用油20千元,共計1,5
20千元。
<7>員警服裝費775千元,聯合辦公大樓及台
北金融大樓中繼站臺機房用地管理費202
千元,共計977千元。
<8>各項儀表、鐵塔、機具、機房、微波零
組件等設備維護費1,824千元。
<9>線路修架、定期保養、業務督導、遷桿
等旅費642千元。
<10>參加世界應急通訊大會旅費108千元。
<11>電訊器材運費16千元。
(2)設備及投資177,470千元:
<1>太平微波臺頂樓防水工程147千元。
<2>馬公微波臺頂樓防水工程96千元。
<3>汰換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局級交換機1套1,
305千元。
<4>汰換分局級交換機2套1,248千元。
<5>警察執法安全堅實方案-警用通訊網與
設備效能提升計畫,係奉行政院111年5
月20日院臺法字第1110013077號函核定
,計畫總經費104,000千元,分4年辦理
,112至113年度已編列44,000千元,本
年度續編第3年經費36,000千元,辦理汰
購局級交換機3套。
<6>警用無線電汰換更新中程計畫-無線電
通訊系統建置及中央警察機關終端通訊
設備,係奉行政院108年7月19日院臺法
字第1080022539號函核定,並經行政院1
11年12月16日院臺法字第1110038663號
函同意修正計畫,計畫總經費1,031,242
千元,分6年辦理,109至113年度已編列
894,980千元,本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1
36,262千元,辦理警用無線電通訊系統
建置及站臺架設等設備1式135,517千元
及工程預備費745千元。
<7>新購視訊主機(含螢幕)3台90千元。
<8>汰換個人電腦(含螢幕)71台1,420千元
。
<9>汰換筆記型電腦6台168千元。
<10>汰購洗衣機3台44千元、冰箱2台40千元
、飲水機2台41千元、投影機3台53千元
、碎紙機2台36千元、吸塵器1台20千元
、監視系統2套34千元、數位相機1台16
千元、多功能快速酒精檢知器25台275
千元、條碼機1台17千元及冷氣機4台15
8千元,共計734千元。
3.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
程計畫-強化警用通訊備援建置計畫,係奉行
政院113年6月28日院臺法字第1130007234號函
核定,計畫總經費841,953千元,分2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359,994千元,含業務費
7,435千元、設備及投資248,490千元、獎補助
費104,069千元,包括:
(1)海纜通訊備援電路租線費1,053千元。
(2)衛星通訊概念驗證配套用戶端網路電話閘
道器1,382千元。
(3)強固通訊鐵塔結構5,000千元。
(4)建置備援處所通訊設備19,348千元。
(5)建置機動通訊車備援機制73,067千元。
(6)建置長距離光纖多工傳輸系統90,480千元
。
(7)增建環島數位微波通信系統南迴微波備援
鏈路14,467千元。
(8)提升東部幹線微波傳輸容量29,231千元。
(9)購置備援伺服器設備5,586千元。
(10)衛星通訊概念驗證配套3,456千元。
(11)強化偏遠站臺滅火能力11,928千元。
(12)工程管理費927千元【依中央政府各機關
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計算,預估強化
警用通訊備援建置工作相關工程作業結算
總價463,665千元,本年度編列工程管理
費927千元=(463,665千元*0.5%,扣除未
來年度編列1,391千元),並配合工程結
算總價覈實於得提列數額內執行】。
(13)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警用
通訊備援建置經費104,069千元。(資本
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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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業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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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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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教育訓練費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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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水電費 |
2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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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通訊費 |
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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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土地租金 |
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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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資訊服務費 |
5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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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其他業務租金 |
7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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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稅捐及規費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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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 保險費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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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6 按日按件計資酬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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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1 物品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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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4 一般事務費 |
1,2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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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3 房屋建築養護費 |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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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6 車輛及辦公器具養護費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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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9 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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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2 國內旅費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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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8 國外旅費 |
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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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1 運費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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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3 特別費 |
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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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 房屋建築及設備費 |
3,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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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 機械設備費 |
15,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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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5 運輸設備費 |
25,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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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0 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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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5 雜項設備費 |
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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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5 對直轄市政府之補助 |
77,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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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0 對各縣市政府之補助 |
17,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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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0 對公保軍保退撫基金之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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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75 差額補貼 |
9,6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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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5 獎勵及慰問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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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權利使用費 |
3,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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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5 國內組織會費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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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4 短程車資 |
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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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 公共建設及設施費 |
4,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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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設備及投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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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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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 獎補助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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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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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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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1 |
警察機械修理廠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2,355千元,
包括:
(1)業務費2,181千元:
<1>員工進修補助費2千元,在職訓練費2千
元,共計4千元。
<2>電腦網路及視訊、專線線路租金145千元
,電話費95千元及郵資20千元,共計260
千元。
<3>網際網路主機、個人電腦及周邊設備維
護費234千元,資通安全經費210千元,
共計444千元。
<4>公務車輛牌照稅45千元,燃料使用費32
千元,汽車檢驗等規費6千元,共計83千
元。
<5>公務車輛保險費30千元,辦公廳舍及材
料保險費60千元,共計90千元。
<6>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業務諮詢會議出席費2
千元。
<7>公務車輛油料費69千元,購置資訊設備
耗材、文具紙張、報章雜誌、辦公用品
等消耗品130千元,非消耗用品30千元,
共計229千元。
<8>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廳
舍環境清潔、各項雜支及建築物公共安
全檢查等經費171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
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48千元,健康檢
查費54千元,共計373千元。
<9>房屋建築修繕費63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87千元。
<11>辦公器具養護費30千元。
<12>電梯保養費84千元,變電室維護費50千
元、監視系統維護費72千元、空調系統
及各項設施等維護費90千元,廠區消防
設備維護費50千元,共計346千元。
<13>出席各種會議、洽公旅費2千元。
<14>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174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174千元。
2.辦理警用武器與車輛維修及零組件製造業務所
需經費2,686千元,包括:
(1)業務費1,679千元:
<1>照明設備動力用電費1,234千元,水費48
千元,瓦斯費1千元,共計1,283千元。
<2>辦理員工教育訓練鐘點費5千元。
<3>修槍用材料及機工具耗材100千元,修槍
修車用各式機工具等非消耗品20千元,
共計120千元。
<4>員警服裝費68千元。
<5>修槍、修車機械設備養護費25千元。
<6>全國警察單位武器車輛檢查、技術輔導
及警用武器遊修講習旅費178千元。
(2)設備及投資1,007千元:
<1>汰換高壓機房真空斷路器(VCB)及低壓斷
路器(ACB)1式802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5台100千元。
<3>汰換冷氣機1台40千元及電熱水器1台65
千元,共計105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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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治安交通宣導工作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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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646 |
警察廣播電臺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4,623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4,537千元:
<1>辦理教育訓練經費35千元。
<2>臺本部及各分臺水費160千元,電費4,66
5千元,瓦斯費7千元,共計4,832千元。
<3>網路、數據機等通訊費540千元。
<4>郵匯費150千元,電話費360千元,共計5
10千元。
<5>竹子山站用地、新竹分臺及恆春轉播站
土地租金348千元。
<6>新聞編播系統及音樂資料庫系統維護費6
00千元,電腦軟硬體、網頁、差勤系統
、路況通報語音留言系統及路況大數據
系統等維護費1,418千元,資安防護及防
火牆等資訊經費495千元,共計2,513千
元。
<7>恆春轉播站房屋租金3千元。
<8>公務車輛牌照稅200千元,燃料使用費10
8千元,檢驗費10千元,共計318千元。
<9>公務車輛保險費70千元,舉辦活動投保
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費50千元,廳舍及
設備等財產保險費105千元,共計225千
元。
<10>公務車輛油料費513千元,發電機柴油2
4千元,水電用品及資訊周邊耗材、碳
粉匣、文具紙張、報章雜誌等消耗品25
0千元,共計787千元。
<11>事務、衛生、防護、陳設、醫療等非消
耗品298千元。
<12>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1,260千元,辦理
員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553
千元,健康檢查費166千元,共計1,979
千元。
<13>房屋建築修繕費304千元。
<14>辦公器具養護費50千元。
<15>公務車輛養護費293千元。
<16>辦公廳舍水塔、空調、消防、電梯、電
信及UPS不斷電等各項設施設備維護費1
,140千元。
<17>督導巡視各分臺業務、工務檢修及裝備
檢查等旅費194千元。
<18>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86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86千元。
2.辦理節目製播業務所需業務費26,281千元,包
括:
(1)竹子山等發射站廣播發射電力費9,118千元
。
(2)音樂及其他著作權使用費3,269千元。
(3)廣播使用執照、廣播頻率使用規費435千元
。
(4)刊物、節目製作所需撰稿、審查、編輯、
校對、稿件等經費1,000千元。
(5)製作節目活動人員所需演出費3,800千元,
委請臺外專業人士節目製作主持等經費5,0
00千元,共計8,800千元。
(6)製作節目所需文具紙張、圖書、報章雜誌
及電池、晶體、機儀材料等廣播周邊耗材4
90千元,音樂CD、廣播周邊器材等非消
耗品407千元,共計897千元。
(7)節目製播所需發射機、鐵塔、成音器材、
發電機、天線、音庫系統、各項設施及機
具儀器設備等維護保養費2,762千元。
3.辦理治安、交通、緊急救難等相關節目業務所
需經費82,742千元,包括:
(1)業務費11,893千元:
<1>網路、數據機等通訊費1,679千元。
<2>公務用電話費及0800免付費電話費1,190
千元。
<3>中央通訊社新聞稿使用費480千元。
<4>辦理製作治安交通等節目工作用電腦軟
硬體維護費82千元。
<5>租用影印機租金280千元。
<6>委請專業人士顧問費42千元及出席費50
千元,共計92千元。
<7>辦理在職訓練、座談會等鐘點費50千元
。
<8>參加廣播協會及各項記者聯誼會等會費8
0千元。
<9>治安交通新聞採訪所需文具紙張、圖書
、報章雜誌及電池、晶體、機儀材料等
廣播周邊耗材280千元,音樂CD、廣播
周邊器材等非消耗品455千元,共計735
千元。
<10>員警服裝費192千元。
<11>新聞採訪、聽友聯誼會、座談會、業務
聯繫等所需事務費用、臺本部大樓安全
維護、0800路況服務、環境清潔維護及
雜支等經費,共計4,868千元。
<12>製作治安交通等節目所需發射機、鐵塔
、成音器材、發電機、天線、音庫系統
、各項設施及機具儀器設備等維護保養
費1,663千元。
<13>工務檢修、新聞採訪、出席各項會議等
旅費262千元。
<14>廣播器材等運費15千元。
<15>新聞採訪及短程洽公等所需車資225千
元。
(2)設備及投資70,849千元:
<1>建置新竹分臺及臺南分臺調頻廣播發射
站系統設備26,791千元。
<2>建置高雄分臺資訊及節目傳輸總控異地
備援機房27,977千元。
<3>節目科聲音文化資產永續典藏空間改善
案2,778千元、臺東分臺水土保持設施改
善工程4,630千元、火炎山發射站鐵塔鋼
構及螺絲更換2,807千元、新竹分臺辦公
廳舍大廳屋頂及雨庇防漏整修工程2,806
千元,共計13,021千元。
<4>汰購節目中繼設備5部698千元、廣播級
電容式麥克風2支260千元、麥克風懸臂
支架3組72千元、中寮發射站打氣除濕機
1台220千元、新竹分臺電話介面1台54千
元、臺中及花蓮分臺廣播調諧器4台80千
元,共計1,384千元。
<5>汰換個人電腦75台1,500千元。
<6>汰換臺東分臺機房冷氣2台92千元及森永
發射站機房冷氣2台84千元,共計176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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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防情管制業務及通信設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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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131 |
民防指揮管制所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2,368千元,
包括:
(1)業務費2,188千元:
<1>租影印機費用55千元。
<2>公務車輛牌照稅95千元。
<3>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52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52千元,辦公廳舍等設
備保險費6千元,共計58千元。
<5>公務車輛油料費180千元,發電機柴油10
千元,共計190千元。
<6>購置非消耗之辦公器具等物品141千元。
<7>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652千元,辦理員工
文康活動及心理諮商輔導費265千元,健
康檢查費153千元,共計1,070千元。
<8>辦公房屋及宿舍等養護費219千元。
<9>辦公器具養護費9千元。
<10>公務車輛養護費131千元。
<11>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180千元: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
金180千元。
2.辦理防情管制業務及通信設施所需經費16,140
千元,包括:
(1)業務費15,535千元:
<1>所本部辦公廳舍、各分所及中繼站臺等
水費50千元,電費1,832千元,瓦斯費27
千元,共計1,909千元。
<2>專線及網際網路等通訊費91千元,郵寄
公文用郵資及電話費177千元,共計268
千元。
<3>臺北分所、嘉義分所及高雄分所等土地
租金143千元。
<4>指紋差勤等系統委外維護費333千元,防
毒軟體授權65千元,IPS入侵防禦系統更
新100千元及弱點掃描等164千元,共計6
62千元。
<5>中央遙控警報系統無線電執照費2千元,
專用電信頻率使用費176千元,共計178
千元。
<6>辦理專業電子通信技術及防情防護講習
訓練費23千元,海嘯警報業務檢核及訓
練作業經費23千元,資訊安全講習等講
座鐘點費22千元,共計68千元。
<7>中央遙控警報系統主控臺及中繼站、超
高頻VHF無線電話通信網路等電子零組件
329千元,影印紙、碳粉等消耗品100千
元,共計429千元。
<8>員警服裝費202千元。
<9>災害應變開設期間所需誤餐費102千元、
全民防空演習作業費22千元,共計124千
元。
<10>中央遙控警報系統維護費10,927千元、
電話總機及中繼站臺天線鐵塔等養護費
150千元,共計11,077千元。
<11>辦理防情作業檢測、主管裝備檢查、防
情講習、中繼站臺災害損壞搶修及調校
、警報臺故障會勘暨保養、海嘯警報業
務檢核、軍民防空演習裁判官、災害防
救業務檢核、防空避難設備督導、警報
試放調校及防情作業檢測督考等旅費47
5千元。
(2)設備及投資605千元:
<1>汰換個人電腦6台120千元。
<2>差勤電子表單系統介接主計總處經費結
報系統費用142千元。
<3>汰購電視機1台19千元、飲水機1台33千
元及冷氣機9台291千元,共計343千元。
3.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及警察機關指揮通訊備援中
程計畫-強化空襲警報發放備援計畫,係奉行
政院113年6月28日院臺法字第1130007234號函
核定,計畫總經費213,748千元,分2年辦理,
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10,623千元,含設備及
投資15,400千元、奬補助費95,223千元,包括
:
(1)購置移動式警報器77臺15,400千元。
(2)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強化空襲
警報發放備援建置經費95,223千元。(資
本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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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鐵路治安維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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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155 |
鐵路警察局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3,308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2,581千元:
<1>公務車輛牌照稅83千元。
<2>公務車輛燃料使用費47千元。
<3>汽車檢驗費75千元、無線電頻率使用費8
9千元及呼氣酒精測定器檢定費295千元
,共計459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500千元。
<5>房屋火險費35千元。
<6>志工保險30千元。
<7>公務車輛油料費1,946千元。
<8>處理經常公務用之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3,880千元、辦理員
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2,335千
元,健康檢查費1,111千元,共計7,326
千元。
<9>房屋建築修繕費900千元。
<10>辦公器具養護費54千元。
<11>公務車輛養護費908千元。
<12>辦理業務督導、考核及會議等旅費125
千元。
<13>首長特別費168千元。
(2)獎補助費727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343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84千元。
2.辦理鐵路治安維護業務所需經費24,847千元,
包括:
(1)人事費3,332千元:偵破重大刑案及竊案、
平交道巡邏績優、取締車上危險物品、承
辦特殊案件工作績優等獎金3,332千元。
(2)業務費19,335千元:
<1>局本部及各派出(分駐)所水費529千元
,電費6,838千元,瓦斯費100千元,共
計7,467千元。
<2>數據機專線及網路等通訊費600千元,公
文用郵資及電話費1,056千元,共計1,65
6千元。
<3>指形機管理、警監連線維護費及資安健
檢等經費共計576千元。
<4>專家學者出席費8千元,講課鐘點費150
千元、刑事講習鐘點費20千元及教育訓
練教官鐘點費1,144千元,柔、跆拳道等
各項比賽裁判費3千元,共計1,325千元
。
<5>參加國際警察首長協會會費5千元。
<6>參加學術團體會費8千元。
<7>辦理訓練、消防設施用器具、勤務裝備
、電腦用耗材、刑事耗材及辦公用文具
等消耗品1,082千元,各項應勤、刑事用
等非消耗品1,154千元,共計2,236千元
。
<8>員警服裝費3,780千元。
<9>平交道微電腦自動照相設備拆除工程費4
20千元。
<10>辦理鐵路治安工作維護、重大勤務及業
務聯繫等各項雜支567千元,訓練服50
千元,共計617千元。
<11>呼氣酒精測定器檢修、監視系統、機械
設備、消防安全檢測及南港駐地空調設
備等各項設施養護費842千元。
<12>辦理勤務督導、考核、會議、裝備檢查
、刑案偵辦等旅費345千元。
<13>辦理公物運輸裝卸所需運費58千元。
(3)設備及投資2,180千元:
<1>本局各分局及所屬派出(分駐)所駐地
廳舍整修工程323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33台660千元及印表機18台
504千元,共計1,164千元。
<3>汰購冷氣機11台499千元、碎紙機1台24
千元、電冰箱2台40千元、飲水機1台21
千元、熱水器1台26千元、傳真機2台24
千元、電視機1台18千元、洗衣機2台26
千元及除濕機1台15千元,共計693千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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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人事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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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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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 獎金 |
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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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2 國際組織會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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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高雄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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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50 |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993千元,
包括:
(1)業務費3,307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38千元。
<2>辦理員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
,634千元,健康檢查費428千元,退休人
員紀念品138千元,共計2,200千元。
<3>房屋建築修繕費1,069千元。
(2)獎補助費686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470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16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高雄港區治安及執
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3,557千元,包括:
(1)人事費593千元:偵破重大刑案、處理聚眾
活動、情報諮詢、查處涉外刑案及維護警
察風紀等辦理勤(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5
93千元。
(2)業務費2,964千元:
<1>員警服裝費2,551千元。
<2>員警辦公事務用及勤務裝備等消耗品206
千元及各項應勤等非消耗品207千元,共
計413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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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臺中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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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32 |
臺中港務警察總隊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3,190千元,
包括:
(1)業務費3,021千元:
<1>水費15千元,電費852千元,瓦斯費1千
元,共計868千元。
<2>網路費8千元,電話費110千元,共計118
千元。
<3>公務車輛牌照稅11千元,公務車輛燃料
使用費等19千元及酒精測定器檢驗費8千
元,共計38千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35千元。
<5>辦公廳舍及港區防空避難室火險(附加
地震險)費5千元。
<6>公務車輛油料費226千元,碳粉、油墨、
口罩、風鏡等消耗品24千元及非消耗品4
千元,共計254千元。
<7>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152千元,辦理員工
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731千元,
健康檢查費261千元,共計1,144千元。
<8>房屋建築修繕費478千元。
<9>公務車輛養護費78千元。
<10>辦公器具養護費3千元。
(2)獎補助費169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91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78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臺中港區暨麥寮工
業專用港治安及執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2,242
千元,包括:
(1)人事費245千元:偵破重大刑案、情報諮詢
、查處涉外刑案及維護警察風紀等辦理勤
(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245千元。
(2)業務費1,798千元:
<1>麥寮工業專用港警察隊辦公廳舍租金388
千元及車位租金12千元,共計400千元。
<2>員警服裝費1,107千元。
<3>電梯及其他設施養護費用283千元。
<4>員警奉派受訓及開會等旅費8千元。
(3)設備及投資199千元:
<1>汰換個人電腦5台100千元及彩色印表機1
台52千元,共計152千元。
<2>汰換數位電話系統(小總機)設備1組47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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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基隆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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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94 |
基隆港務警察總隊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2,795千元,
包括:
(1)業務費2,055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32千元。
<2>員工文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1,205
千元。
<3>健康檢查費218千元。
<4>退休人員紀念品4千元。
<5>房屋建築修繕費596千元。
(2)獎補助費740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434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06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基隆港區治安及執
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5,899千元,包括:
(1)人事費126千元:偵破重大刑案、社調工作
評比、情報諮詢及維護警察風紀等辦理勤
(業)務工作績優獎勵金126千元。
(2)業務費2,300千元:
<1>員警服裝費1,901千元。
<2>員警辦公事務用及勤務裝備等消耗品275
千元及各項應勤等非消耗品124千元,共
計399千元。
(3)設備及投資3,473千元:
<1>大沙灣中隊駐地浴廁整修改建工程1,576
千元。
<2>外港中隊一樓駐地大門牆壁及二樓閱覽
室壁癌整修工程647千元。
<3>保安警察隊二樓廁所暨盥洗室整建工程1
,250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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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花蓮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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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2 |
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各科室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444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346千元:
<1>水費16千元,電費246千元,瓦斯等費用
18千元,共計280千元。
<2>公務車輛使用牌照稅11千元,燃料使用
費6千元,檢驗費2千元,共計19千元。
<3>公務車輛保險費8千元,辦公廳舍公共意
外責任保險費8千元,共計16千元。
<4>一般公務用文具、紙張等事務用品18千
元,公務車輛油料費78千元,事務、衛
生等非消耗品用具14千元,共計110千元
。
<5>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清
潔及各項雜支等經費8千元,辦理員工文
康活動費及心理諮商輔導費424千元,健
康檢查費135千元,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
檢查簽證及申報98千元,共計665千元。
<6>房屋建築修繕費221千元。
<7>辦公器具養護費2千元。
<8>公務車輛養護費33千元。
(2)獎補助費98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50
千元。
<2>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48千元。
2.港安工作業務及管理:維護花蓮港區暨和平工
業專用港治安及執行港區法令所需經費4,978
千元,包括:
(1)人事費182千元:偵破重大刑案及辦理其他
警務工作等工作獎勵金182千元。
(2)業務費1,454千元:
<1>員警常年訓練所需經費2千元。
<2>網路通訊費7千元,郵資、電話費等42千
元,共計49千元。
<3>和平港警察隊租用辦公大樓租金743千元
。
<4>員警服裝費628千元。
<5>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7千元。
<6>辦理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督導
勤務及參加各項講習、會議等出差旅費2
5千元。
(3)設備及投資3,342千元 :
<1>總隊部後棟樓頂露臺防水設施整補工程3
,190千元。
<2>汰換和平隊個人電腦5台,共計100千元
。
<3>汰換和平隊餐桌椅1組52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