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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保一機動警力及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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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956 |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各科室、中心、大隊、維安特勤隊等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99,532千元,
包括:
(1)業務費94,459千元:
<1>現職員警參加採購專業訓練及各項講習
經費39千元。
<2>處理公務所需電話費、郵資等514千元。
<3>租用教育部學產用地37,214.79平方公尺
租金71,081千元,七星農田水利會土地5
.4平方公尺租金8千元,向私人租用三峽
營區土地3,069平方公尺租金100千元,
共計71,189千元。
<4>資訊機房、網路設備及伺服器等設施維
護費1,436千元。
<5>資訊軟體授權使用費296千元。
<6>公務用所需之影印機租金731千元。
<7>公務車輛牌照稅240千元、燃料使用費12
1千元、檢驗費113千元,無線電機、無
線電臺證照費、無線電機頻率使用費等2
12千元,共計686千元。
<8>公務車輛保險費995千元,辦公廳舍火險
費34千元,共計1,029千元。
<9>購置一般事務消耗品等經費1,642千元、
污水處理廠及游泳池化學藥劑28千元,
共計1,670千元。
<10>公務車輛油料費2,011千元。
<11>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及各
項雜支1,824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動
費4,350千元、健康檢查費1,707千元及
廳舍清潔外包經費2,160千元,共計10,
041千元。
<12>房屋建築修繕費1,038千元。
<13>公務車輛養護費2,464千元。
<14>辦公器具養護費131千元。
<15>各營區電話交換總機、無線電、基地臺
及警用電話線等維修費184千元。
<16>電梯維護費300千元。
<17>污水處理廠機械設備、各型鍋爐、高低
壓電、中央空調及冷氣維修等保養費38
8千元。
<18>業務督導、出席會議及各項行政業務等
旅費133千元。
<19>首長特別費179千元。
(2)獎補助費5,073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2,7
20千元。
<2>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
貼1,561千元。
<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792千元。
2.辦理保安警察業務相關之警務、督察、教育、
保安及維安特勤隊等工作所需經費48,395千元
,包括:
(1)人事費2,751千元:機動警力演習績優及各
項勤務工作績優獎勵金2,751千元。
(2)業務費32,289千元:
<1>維安特勤隊派員赴新加坡警察部隊特別
行動處進行反恐訓練進修440千元。
<2>石牌等營區所需水費2,180千元,電費16
,035千元,鍋爐重油費、瓦斯費等其他
動力費2,552千元,共計20,767千元。
<3>機關網際網路費及網路專線通訊費等635
千元。
<4>聘請專家學者出席業務諮詢會議出席費9
0千元。
<5>常訓、各種訓練班、專題演講及心理諮
詢輔導等鐘點費347千元。
<6>滅火器材、靶紙、彈藥、電擊探針等訓
練卡匣及勤務用保安裝備等費用735千元
。
<7>維安特勤隊執行勤務所需各項消耗品、
雜支費266千元,各項競賽集訓費用94千
元及行政蒐證組各種訓練雜支費14千元
,共計374千元。
<8>常訓所需器材及各項應勤用非消耗品1,4
89千元。
<9>員警服裝費6,785千元。
<10>處理集會遊行、勤務演練、心理輔導及
重點期間訓練等經費319千元。
<11>柔道場、游泳池、體育館、室內靶場及
攀降等設施養護費139千元。
<12>防護衣、防護頭盔、盾牌、特勤裝備等
各項防護裝備及手槍、步槍、烏茲衝鋒
槍等各式槍械養護費58千元。
<13>公務車輛過路費111千元。
(3)設備及投資13,355千元:
<1>石牌營區實踐樓4樓宿舍整修工程7,270
千元。
<2>汰購個人電腦120台2,400千元、網管型
交換器40組1,121千元、電腦機房環控主
機50千元,共計3,571千元。
<3>汰購落地型飲水機10台250千元、電冰箱
4台96千元,共計346千元。
<4>石牌營區第二行政大樓中庭增設鐵捲門2
95千元。
<5>汰換新屋營區G棟駐地發電機1,013千元
。
<6>新增室內靶場地下室及1、2樓與柔道場
監視器1套320千元。
<7>汰換維安特勤隊基本裝備槍櫃14組540千
元。
3.維安特勤隊武器裝備精進改善中程計畫第二期
,係奉行政院110年7月26日院臺法字第110002
2467號函核定,計畫總經費143,386千元,分4
年辦理,111至113年度已編列86,584千元,本
年度續編最後1年經費56,802千元,係設備及
投資:
(1)車輛(輪式裝甲車輛1輛)23,100千元。
(2)防護類(輕量化防彈頭盔)6,402千元。
(3)破門器材類(動力撐開工具組)8,100千元
。
(4)戰術輔助類(IR探照燈)800千元。
(5)槍枝輔助類(手槍IR指引器)1,400千元。
(6)通訊類(寬頻視訊傳輸系統)14,000千元
。
(7)勤務偵察類(無人機)3,000千元。
4.辦理反恐訓練中心維運等工作所需經費14,227
千元,包括:
(1)反恐訓練中心所需水費315千元,電費2,92
1千元,鍋爐重油費、瓦斯費等其他動力費
173千元,共計3,409千元。
(2)網際網路費及網路專線通訊費等165千元。
(3)處理公務所需電話費、郵資等165千元。
(4)文具、紙張、報紙及辦公電腦事務機器耗
材110千元。
(5)醫療及藥品14千元。
(6)辦理反恐訓練中心廳舍清潔及植被養護外
包等經費4,280千元、衛生清潔用品69千元
及一般事務費68千元,共計4,417千元。
(7)電力機電維護2,973千元及一般設備維護費
2,974千元,共計5,947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