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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保四機動警力及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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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86 |
保安警察第四總隊各科室、中心 |
1.辦理基本行政工作業務所需經費11,210千元,
包括:
(1)業務費10,570千元:
<1>現職員警進修學分補助費6千元。
<2>公務電動機車電池租金及影印機租金36
千元。
<3>公務車輛牌照稅172千元,無線電機證照
費、頻率使用費51千元,驗車規費、公
務車輛燃料使用費206千元,共計429千
元。
<4>公務車輛保險費647千元,辦公廳舍保險
費14千元,共計661千元。
<5>公務車輛油料費979千元,發電機等油料
費6千元,共計985千元。
<6>購置廚房、餐廳、辦公器具、數位話機
等非消耗性器具經費447千元。
<7>處理經常公務所需印刷、環境佈置及各
項雜支等經費179千元,辦理員工文康活
動費1,923千元、健康檢查費1,071千元
及廳舍清潔外包經費2,160千元,共計5,
333千元。
<8>房屋建築修繕費268千元。
<9>公務車輛養護費1,079千元。
<10>辦公器具養護費25千元。
<11>營區大門、水井、高壓電力站、抽水設
備、電梯、冷氣機及訓練設施等維修費
316千元。
<12>抽水站濾材更新及蓄水池清洗費用745
千元。
<13>辦理出席各項會議及各項行政業務等旅
費51千元。
<14>公務車輛過路費10千元。
<15>首長特別費179千元。
(2)獎補助費640千元:
<1>因年金改革節省未經銓敘退休人員退休
所得挹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經費160
千元。
<2>未經銓敘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額補
貼132千元。
<3>退休退職人員三節慰問金348千元。
2.辦理機動警力訓練、管理及應勤等業務所需經
費20,276千元,包括:
(1)人事費1,190千元:機動警力訓練演習及檢
測績優等獎勵金1,190千元。
(2)業務費12,145千元:
<1>各項技能訓練費105千元。
<2>辦公廳舍水費348千元,電費6,207千元
,燃料費320千元,共計6,875千元。
<3>處理公務所需郵資、電話費313千元,數
據通訊費138千元,共計451千元。
<4>電腦設備養護費422千元,資安防護經費
71千元,共計493千元。
<5>常年教育訓練、專業訓練等各項訓練班
及心理諮商輔導鐘點費160千元。
<6>辦理員警常年教育訓練及各種專業訓練
、製作案例教育教材、圖表、各種表冊
等材料及文具紙張750千元。
<7>通訊、刑事、消防等訓練材料費及滅火
器補充藥劑費等26千元。
<8>各級隊應勤、訓練用非消耗性器材95千
元。
<9>員警服裝費2,930千元。
<10>執行各項專案勤務及特勤訓練費用30千
元。
<11>柔道、跆拳道及其他各種教育、訓練、
講習、競賽等費用30千元。
<12>提升警察游泳能力訓練、檢測及活動等
費用16千元。
<13>員警訓練活動文康器材及報章雜誌費等
費用28千元。
<14>無線電機、有線電話、防護衣(盔)、
保安特種裝備及各式訓練槍械器材等養
護費102千元。
<15>業務督導、考核及參加各項訓練、講習
等旅費35千元。
<16>勤務車輛過路費19千元。
(3)設備及投資6,941千元:
<1>汰換馬達4台191千元及抽水機1台22千元
,共計213千元。
<2>汰換個人電腦119台2,380千元、筆記型
電腦2台56千元及網路交換器26台2,080
千元,共計4,516千元。
<3>汰換瓦斯熱水鍋爐3台1,230千元、儲水
槽2台880千元、除溼機2台40千元及飲水
機2台62千元,共計2,212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