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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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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380 |
人事室、總務處 |
本計畫編列教職員、技工、駕駛及工友等之各項
待遇支給,編列項目如下:
1.教職員之法定編制人員待遇370,665千元。
2.約聘僱人員待遇1,990千元。
3.教師鐘點費51,770千元:
(1)專兼任教師授課鐘點費24,300千元。
(2)導師費1,490千元。
(3)射擊與體技課程授課鐘點費11,543千元。
(4)軍訓課程授課鐘點費420千元。
(5)三等特考教師鐘點費6,687千元。
(6)其他學員班教師鐘點費7,330千元。
4.技工、駕駛及工友待遇7,618千元。
5.考績獎金21,987千元。
6.年終工作獎金47,534千元。
7.特殊功勳獎賞300千元。
8.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60千元。
9.公立學校優良教師獎金220千元。
10.休假補助費4,000千元。
11.超時加班費6,300千元。
12.未休假加班費12,209千元。
13.教師舊制年資退撫經費28,173千元。
14.佐待人員退撫經費813千元。
15.技工、工友退職給付68千元。
16.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之退休退職及資遣
給付37,797千元。
17.工資墊償基金3千元。
18.撥補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1,142千元。
19.一般警察人員特種考試錄取人員健保、公保
保費4,034千元【健保1,407千元、公保2,627
千元】。
20.政府應負擔之健保、公保、勞保保費35,459
千元【健保24,189千元、公保10,389千元、
勞保881千元】。
21.警察人員醫療照護補助方案(現職人員)238千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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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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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51 |
人事室、總務處 |
本計畫係依院頒標準及實際業務需求編列各項費
用如下:
1.業務費8,386千元:
(1)教職員進修補助30千元及教育訓練費18千
元。
(2)水電費70千元。
(3)依業務需要編列電話費177千元。
(4)依業務需要編列公文寄發郵資110千元。
(5)行政管理資訊系統維護費1,600千元。
(6)行政單位租用影印機費用80千元。
(7)公務車租賃費350千元。
(8)牌照稅38千元、燃料使用費17千元、車輛
定期檢驗費2千元。
(9)依實際投保金額編列車輛保險費39千元、
房屋與設備火災及公共意外險保險費149千
元。
(10)辦理教職員講習、訓練、座談會等所需鐘
點費24千元。
(11)汽車油料費132千元。
(12)按業務需要編列各項文具紙張等消耗品22
2千元及非消耗品經費130千元。
(13)員警服裝費619千元。
(14)依業務需要編列校況簡介印製費42千元。
(15)教職員工文康活動費1,086千元。
(16)教職員健康檢查補助費150千元。
(17)高速公路通行費15千元。
(18)檔案管理及銷毀相關作業委外工作費250
千元。
(19)公文掃描建檔及編卷作業100千元。
(20)警察人員常年訓練經費8千元。
(21)員工協助方案相關經費8千元。
(22)台北連絡處管理費92千元。
(23)行政管理業務費299千元。
(24)房屋及宿舍修繕費315千元。
(25)車輛養護費136千元。
(26)辦公器具養護費45千元。
(27)變電站、緊急發電機、飲水機及照明設備
等養護費1,710千元。
(28)依業務實需編列出差旅費26千元。
(29)依業務實需編列短程車資26千元。
(30)首長特別費228千元。
(31)預決算書表等印製費43千元。
2.設備及投資250千元:因應行政業務需要編列
汰換行政辦公用冷氣、桌椅、公文櫃等。
3.獎補助費15,515千元:
(1)依實際需要編列退休人員優惠存款利息差
額補貼421千元。
(2)年金改革節省退撫給付挹注公務人員退休
撫卹基金經費14,693千元。
(3)退休職人員三節慰問金282千元。
(4)警察人員醫療照護補助方案(退休人員)119
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