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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人員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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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262 |
人事室及所屬機關 |
1.包含職員435人、工友15人、技工13人、駕駛2
4人、聘用55人、約僱117人,合計659人之待
遇528,046千元。
2.員工年終、考績等獎金及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
等110,917千元。
3.員工休假補助及山地巡護作業費等11,162千元
。
4.員工趕辦業務超時加班費及未休假加班費等35
,965千元。
5.實施退撫新制政府應負擔部份之退休退職及資
遣給付等41,994千元。
6.約聘僱人員之離職儲金公提部分6,598千元。
7.技工工友依據勞動基準法第56條規定按月提撥
勞工退休準備金2,134千元。
8.應由政府負擔之公保、勞保及健保保費補助51
,446千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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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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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83 |
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 |
1.辦理文書、事務、財產管理、歲計及會計管理
、統計管理、人事管理及政風業務等一般行政
工作所需經費29,393千元,係業務費,包括:
(1)教育訓練費233千元(現職員工赴各級學校
進修補貼之學分費等費用及赴各訓練機構
研習所需補貼之教材等費用)。
(2)辦公大樓水費、電費等1,076千元。
(3)通訊費900千元(郵資及電話費)。
(4)其他業務租金15,174千元(辦公廳舍、檔
案倉儲、影印機、設備機具及公務車等租
賃)。
(5)稅捐、規費及保險費100千元。
(6)聘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講座鐘點費194千元
。
(7)事務、衛生、防護、手工與醫療等消耗品
購置費用470千元及其他非消耗品購置費用
277千元,合計747千元。
(8)油料155千元,係業務費:
<1>租用中小型汽車2輛,年需3,336公升,
每公升31元,年需103千元。
<2>小型汽車1輛,年需1,668公升,每公升3
1元,年需52千元。(詳公務車輛明細表
)
(9)一般事務費9,945千元:
<1>辦理員工慶生、自強活動、登山健行及
各項競賽等文康活動216千元(3千元×7
2人=216千元)。
<2>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費用及員工諮商329千
元。
<3>辦公大樓環境清潔費、消防建物安檢、
車輛駕駛及勞務委外費、法律諮詢與訴
訟費、退休人員紀念品等一般事務費9,4
00千元。
(10)房屋建築養護費79千元。(詳辦公房舍明
細表)
(11)辦公器具養護費74千元。
(12)員工國內旅費378千元、公文托運、公物
與廢棄物等運送費用100千元及短程洽公
交通費20千元,合計498千元。
(13)首長因公所需之特別費218千元。
2.新購首長座車1輛1,290千元,係設備及投資。 |